控方呈被告加入串謀日期表 今就「共謀者原則」裁決

2023-06-02 00:00

區諾軒指其直到6月9日記者會才意會到初選計畫真正內容。
區諾軒指其直到6月9日記者會才意會到初選計畫真正內容。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畫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多名法官昨於西九龍法院追問控方指稱各共謀者包括區諾軒、郭榮鏗、鄭達鴻及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加入串謀的時間有出入,控方表明可交由法庭推論,作出事實裁斷。法官將於今日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共謀者言行,能否在共謀者原則下用以指證各被告的爭議作出決定。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交代已羅列各共謀者加入串謀的時間供各方參照,郭榮鏗被控方列為共謀者,原因是郭當時曾出席公民黨一個題為「全面進攻 議會過半 實現五大訴求」的記者招待會,雖然法官指並非所有公民黨成員均為共謀者,控方稱郭曾於該記者會發言及發表演說,其後亦曾為初選參選人拉票。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指,2020年1月底飯局中戴耀廷提出「攬炒」並與區諾軒達成協議,區供詞卻指其直到6月9日記者會才意會到初選計畫真正內容,之後並未退出才與戴等達成協議,區從未提到飯局中同意運用否決權逼使特首下台。周天行回應指上述事宜可交由法庭推論作出事實裁斷,解釋戴區表面上曾就否決權交流,而區其後行為可作佐證。
鄭達鴻對記者會知情顯示支持

李官亦提到鄭達鴻單單出席了3月25日公民黨記招,在旁手持標語,翌日協調會議中區亦供稱不曾討論過否決權事宜,何以見得鄭達鴻當時已加入了串謀。法官陳慶偉指會上曾提出否決權一事,惟在司馬文因反對「否決財案」而沒有報名參加初選,由此合理推論,有關地區的協調會議已就「否決財案」達成共識。

此外,在戴耀廷、區諾軒及趙家賢於2020年6月10日至14日的WhatsApp對話中,發表對《墨落無悔》網上聲明書的見解,當中提及即使主辦方不要求一眾初選參選人簽署任何文件,並不代表當中未有達成共識;因此,亦可從有關回應作合理推論,當時「35+」已有「否決財案」共識。

周天行續指,鄭達鴻對記者會知情顯示其支持,陳官卻稱,所有人都看過戴耀廷文章,知悉其意圖也不等於加入串謀。周天行重申,法庭可推論其後來行為顯示其加入串謀,李官問可有證據顯示鄭達鴻曾收到共同綱領,周天行回應有證供指,戴耀廷會後曾廣發共同綱領,6月8日向組織者發出各區最終協議,法庭同樣可作推論。

陳官又問6月11日公民黨簽署了〈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抗爭派立場聲明〉,惟何謂公民黨?其為公司還是組織?周天行表示,鄭達鴻作為公民黨一員故當時顯示其加入串謀。李官查問下,周天行披露列出了9個替代日子來指稱鄭達鴻加入串謀,同意李官總結指稱鄭達鴻3月25日加入串謀,其餘證據可供支持,若法庭不同意並裁定為其他替代日子,各證據仍可整體審視以支持其立場。

李官問到黎敬輝,控方指其出席協調會議時加入串謀,惟黎敬輝只出於工作所需才與會,到場記錄筆記,問到可有其他證據支持。周天行重申其為民主動力總幹事,負責設計提名表格,李官指設計不等同同意,周天行解釋指須視乎背景脈絡,同意指其蓄意支持串謀。李官又問黎何時加入串謀,協調會議上曾提出否決權惟未達共識,黎單單知情並不充分。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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