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促英介入破壞港司法獨立 為黎智英喊冤實屬無稽

2023-09-27 00:00

香港頭號國安疑犯黎智英還柙1000日,近日,總部設於美國的「保護記者委員會」聯同多個海外所謂「人權組織」便趁機發起聯署,致函英國首相辛偉誠,要求對方採取更多行動令黎智英可以「未審先放」。每一次有海外組織介入黎智英案件,幾乎肯定不會是好事;更重要的是,黎智英是甚麼人,你知、我知,所有香港市民都知,唯獨這些所謂的「人權組織」卻硬要「裝無知」,甚至公然要求外國政治勢力干預香港刑事審訊程序,簡直是「沒有最可恥,只有更可恥」。
黎智英案不涉新聞自由

首先,事實還是必須講清楚:黎智英被捕和拘押,根本就和「新聞」二字沒有任何關係!黎智英曾經是傳媒老闆沒錯,但他被捕,卻完全和他旗下媒體的新聞工作沒半點關係。

如果大家已忘記黎智英是因為甚麼被捕,在此且容筆者為大家重溫一下:就《香港國安法》而言,黎智英和他旗下公司,涉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眾被告被指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串謀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公開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黎智英方面,他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串謀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士,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在此案中,其中兩名被告李宇軒及陳梓華,年前已在法庭認罪,並且在庭上承認黎智英就是所謂「攬炒行動」的幕後金主和「大腦」。

稍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會明白,眾被告在上述兩宗案件中的所作所為,事實上都和新聞工作或新聞自由沒半點關係。那些為黎智英喊冤的所謂「人權組織」,請它們撫心自問,正常的新聞工作會者,會促請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嗎?正常的新聞工作,會在幕後出資讓人在媒體上刊登廣告,促成所謂的「攬炒」行動嗎?如果以上統統都不屬於新聞工作,「保護記者委員會」等組織又何以樂此不疲拿黎智英案出來「炒作」,硬是要將事件和「新聞自由」拉上關係呢? 
盲目包庇 「人權組織」醜態盡現

老實說,「人權組織」背後真正的目的,其實已經昭然若揭。要求辛偉誠介入,說穿了就是要營造「在《香港國安法》下,香港已失去司法獨立」的錯覺,令不知就裏的人誤會,所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並且被拘禁的疑犯,都不會獲得公正審訊。

這些所謂的「人權組織」肯定知道,任它們發起再多的行動,特區政府都不會同意「未審先放」黎智英;它們堅持這麼做,不是因為受到甚麼崇高理念的驅使,而僅是希望藉「黎智英」這一個人辦,去繼續抹黑《香港國安法》。
司法獨立才是對人權最大保障

事到如今,筆者希望香港市民都認清這些所謂「人權組織」的真面目。香港不受任何政治干預的司法獨立,才是對香港市民人權最大的保障,所謂的「人權組織」不單止不尊重和珍惜香港的司法獨立,更主動要求外國政治勢力介入刑事審訊,試圖破壞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誰才是真正的「人權破壞者」?看着這些「人權組織」的醜行惡行,一目了然。
許紹基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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