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宣傳起動「入心入屋」
2024-01-17 00:00備受市民關注的垃圾徵費將於今年4月1日起實施,但市民對執行細節有不少疑問。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表明,已要求環境及生態局跟進解釋條例工作,包括不同人的角色及法律責任,令宣傳「入到民心,入到屋企」,強調會「不斷做、大量做、持續做」。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否認政府前期宣傳工作不足,又澄清除了指定垃圾袋零售點外,免費派袋並不違法;而管理處在過渡期間,自行用大指定袋包起垃圾,是「執手尾」而非「包底」,但不建議管理公司這樣慣性處理。
李家超昨日在出席行會前表示,垃圾徵費是新政策,所有香港市民都會受到影響,明白每名市民面對的情況均不一樣,必定有很多需更加了解的問題,政府會和環境及生態局共同推動固體廢物收費政策,把執行細節很清楚地列出來,亦會多使用社交媒體,圖文並茂地解釋,形容宣傳和解釋垃圾徵費會是今年內進行的一個「重要工程」。
團體免費派指定袋不違法
謝展寰昨日出席有關垃圾收費的教育活動時,被問到李家超的言論是否反映之前的宣傳不夠,他強調絕對不是,指市民通常要到新計劃即將實施時才會緊張,政府會因應實施時間逐步增加宣傳。關於派發指定袋,他指政府實際上沒有禁止地區團體派指定膠袋,之所以產生誤會,可能是因為法例規定售賣指定袋的地方是不可以免費派袋,打折出售或當作贈品,但買指定袋去派給有需要人士,或地區團體及志願團體在幫助宣傳教育時派發,在法例上是可以的。
至於「包底」行為,他重申每個人都要用指定袋包好垃圾,但預料市民改變習慣需時,過渡期間若住戶沒有使用指定袋,下游的垃圾車就不能收這些垃圾,管理處惟有自行用大指定袋包起。他形容此舉為「執手尾」而非「包底」,且不鼓勵此做法,因要人手處理,長遠會增加處理廢物成本,又指從法例角度看,「包底」是不允許的,強調只有人人遵守垃圾收費規則,才能最大地降低處理垃圾的成本,「正如係咪有清潔工掃垃圾,我哋就可以亂扔垃圾?」
房屋局全力配合教育住戶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另一場合表示,現有210萬人口住在公營房屋,故該局會全力配合和支持垃圾收費,現時有6個月適應期,會利用這段時間在公共屋邨做好推廣、教育,亦會留意居民是否已習慣這些新的方法,如有居民不明白,會和他們傾談解釋,教導他們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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