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婦圖謀殺女 判醫院令1年

2024-02-02 00:00

法官張慧玲祝願被告早日康復。
法官張慧玲祝願被告早日康復。

精神病母2年多前聲稱聽到一把男聲,指要綁架強姦其19歲女兒,為助女兒逃過一劫,遂以大量安眠藥混和珍珠奶茶供丈夫和女兒飲用,乘2人昏睡之際用刀割傷女兒頸項及雙手多處致重傷,母親受審後被陪審團裁定企圖謀殺及施用藥物罪名成立。法官張慧玲昨於高等法院認同被告仍然品格良好溫文,只是案發時受精神病困擾下犯案,罪責大大減低,遂判處12個月醫院令,並祝願被告早日康復。
陪審團早前以5比2大比數裁定46歲被告楊芳茱企圖謀殺罪成,另一致裁定被告意圖犯可公訴的罪行而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罪罪成,於2021年4月13日在九龍藍田麗港城某單位,非法導致19歲女兒Natalie及58歲丈夫Henry服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勞拉西泮,意圖使自己能犯可公訴的罪行;於或約於翌日在同地企圖謀殺Natalie。
父女已移英拒回港作供

被告錄影會面下交代自案發6個月前開始聽到一把男聲,聲稱要將女兒賣到妓院,案發前夕再次聽到男聲,要求丈夫和女兒2人即時逃走,否則會為時太晚。被告4月13日購買了奶茶,混和了30粒安眠藥後供丈夫和女兒飲用,女兒昏睡後,被告以刀割傷女兒手臂3次致流血,以避免其遭人綁架強姦。

辯方又指2人仍然有去信被告,希望將來能夠家庭團聚,被告亦不希望案中行為會為家庭聲譽帶來負面影響。張官亦認同被告仍然是個品格良好溫文的人,只是案發時受精神病困擾下犯案,甚至當時也一心希望幫助女兒,故認為當務之急乃被告盡快康復,重投社會,可以到海外探望家人。

張官判刑指本案屬悲劇,被告過去操守潔白無瑕,為人溫文爾雅,關愛他人,在佛教教育中心擔任義工,惟其後受精神病困擾犯案。張官續指毋庸置疑的是被告如非患病不會犯案,案中被告相信女兒面對即時威脅才設法拯救對方,在其案發時心理狀態下罪責大大減低。

張官引用2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定罪後感到放鬆和平靜,經治療後目前仍罹患嚴重抑鬱症或思覺失調,病發時暴力風險高,在藥物協助下具備病識感,建議繼續接受監管治療。張官判刑指被告罪責減低,不應判監,故按報告建議2罪一同判處12個月醫院令,同期執行,祝願被告早日康復。

案件編號:HCCC7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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