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球會轟環評低估蝙蝠飛蛾水松生態

2024-05-11 00:00

政府去年9月1日接收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表明有意把「舊場」9.5公頃土地用來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其後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有條件批准高球場環評報告的決定,獲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至今。哥球會昨日於高等法院批評環評報告低估對蝙蝠、飛蛾、中國水松等造成的生態破壞,署方回應指僅調查方法有別,難稱「缺陷」,無基礎質疑其違反要求。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答辯人為環境保護署署長,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惟昨身體抱恙缺席,利益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代表,案件由法官高浩文審理。香港哥爾夫球會入稟,要求推翻環保署在去年5月11日有條件批准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的「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局部發展技術研究——可行性研究」的決定,涉案決定要求土拓署跟進環評報告早前獲批的附帶條件,包括修改布局設計報告、擬備詳細景觀及視覺設計報告並向環保署署長提交,以考慮用地是否適合用作高密度公營房屋發展。

余若海指出,粉嶺高爾夫球場為蝙蝠棲息地,根據署方環評報告指場內只得1種蝙蝠出現,而且不算常見,然而根據漁護署資料顯示,場內共有17種蝙蝠,質疑環評報告是否調查方法有錯,何解未能尋獲其他品種,以致兩者數字如此不相稱。余若海指出高爾夫球場內有蝙蝠多樣性,署方卻無視當中資訊落差,繼續進行計劃,而生態平衡評估實在欠妥。
署方指調查有別難稱缺陷

鮑進龍回應指,署方報告其實發現不止1種蝙蝠,調查所得發現有2種蝙蝠,惟其中1種蝙蝠被發現時身處發現範圍以外林木,故沒有計算在內,署方有充分考慮其生態價值,合理地選擇有效調查方法。鮑進龍認為,無論署方選擇哪種調查方法,哥爾夫球會一方均無法以司法覆核挑戰。

余若海指,飛蛾方面出現同樣情況,環評報告調查球場動工範圍內只有38種飛蛾,惟根據哥爾夫球會調查數據,該處至少有729種飛蛾,再次批評環評報告不符技術備忘錄及研究大綱要求,數據出現重大差異,質疑其方法出錯,卻又無視哥爾夫球會一方數據,遠遠低估球場的生物多樣性。

鮑進龍回應指,雙方專家在調查方法上明顯意見不同,署方專家具充分理據支持其做法。他解釋,雙方調查方法之別,在於哥爾夫球會一方報告調查高爾夫球場範圍一帶,署方報告則只集中政府發展局部土地,以致雙方調查結果數字懸殊,因此邏輯上難以挑剔署方環評報告有「缺陷」。鮑進龍續指哥爾夫球會一方報告範圍廣得多,時間亦較長,自2015年開始統計,而署方專家乃業界權威,調查則為時1年,報告又只集中受影響範圍,故雙方結論不同,惟沒有基礎質疑署方做法不遵從技術備忘錄及研究大綱要求。

余若海再指環評報告沒有考慮到北部都會區規劃影響,解釋指政府2021年10月已公布計劃發展北部都會區,然而7個月後面世的環評報告卻沒有考慮過其影響,認為首先北部都會區能比高爾夫球場提供更多房屋用地而毋須承受相等生態破壞,其次兩者計劃或有衝突,高爾夫球場位處北部都會區規劃核心位置,被視為發展區內綠化走廊及休憩用地。案件編號:HCAL 125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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