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處理 證護童專組成功

2024-10-11 00:00

警方和律政司成立的「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為較複雜案件提供「一條龍」服務,縮短處理時間。
警方和律政司成立的「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為較複雜案件提供「一條龍」服務,縮短處理時間。

虐兒案近年持續不斷,今年1至7月,警方共錄得880宗虐兒案件,超過8成施虐者為照顧或管教人士。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2021年揭發多宗虐兒,案件近日已全部審結,被起訴的34名職員中,33人被裁定罪成,31人被判監,刑期由1個月至5年4個月不等;另有2人獲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警方和律政司昨日總結案件,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5隊總督察戴寶兒表示歡迎判決,形容判刑彰顯公義,冀判決及刑罰能起阻嚇作用,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並築起社會保護兒童安全網。
警方和律政司在「童樂居」案發生後,成立24小時運作的「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為較複雜的案件提供「一條龍」服務,縮短案件處理的時間,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林曉敏表示,小組至今已處理逾200宗嚴重、複雜及高度敏感的案件,包括牽涉機構虐兒案、嚴重性侵案、幼童被虐致死案,以及操縱未成年人賣淫的案件等。她說,律政司處理這類嚴重個案時,由同一名檢控官及案件主管,負責提供法律意見及處理整個檢控程序,包括可能出現的後續上訴工作,她強調不希望「贏了宗案件、輸了受害人」。

署理高級檢控官歐陽巽熙表示,「童樂居」案件是「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成立後第一宗處理的案件,事件曝光後不到兩星期,專責小組檢控官已與警方調查隊伍接洽,提供即時和持續的法律意見,準備法庭文件等等。
逾8成施虐者為照顧或管教人士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日在社交平台撰文表示,專責組的律政司成員除了要處理本身工作,亦需額外兼顧小組工作,形容他們都是因為對保障弱勢社群和脆弱的兒童抱有熱誠,才會自願「舉手」加入;他又指「童樂居」案迅速高效處理,證明小組的協作模式成功,他讚揚律政司及警方的無私付出及專業認真的工作態度。 

警務處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陳幸明表示,2024年1至7月,警方一共錄得880宗虐兒案件。涉及身體傷害的案件共有495宗。其中,超過八成的案件,施虐者都是負責照顧或管教小朋友的人。

至於受害人方面,6至11歲的兒童佔最多,大約41.8%;而最小的受害者年齡甚至未滿1歲。她指,幼童表達能力有限,當照顧者面對疲勞或壓力時,容易失去耐性,長期積累的情緒可能一觸即發,最終導致虐兒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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