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育幼兒 每年享3日育兒假

2024-10-21 00:00

政府計劃由明年4月起,為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政府僱員提供3天育兒假。
政府計劃由明年4月起,為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政府僱員提供3天育兒假。

政府為鼓勵父母孕育下一代,繼去年推出新生嬰兒獎勵金後,今年再優化公務員家庭友善措施,計劃由明年4月起,為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政府僱員提供3天育兒假,當局正制訂相關細節及實施安排,之後會徵詢職方意見後落實推行。有立法會議員對當局的決定表示歡迎,形容推動社會普及生育,如同推動勞工政策一樣,需在社會上「先行先試」,相信私人市場日後或會參考。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政府將由明年4月起,為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政府僱員提供育兒假,以作為支持新生家庭、締造有利育兒環境的一項新家庭友善僱傭措施,體現政府在關愛僱員方面的承諾,並配合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另外,《施政報告》附篇亦提及,醫管局作為全港聘用最多醫療專業人員的機構,將推行多項家庭友善措施,包括推行育兒假、把全職彈性工時安排,由醫生組別推展至其他職員組別、協助組織家長支援小組,以及增加舉辦家庭同樂活動,協助推動融洽和諧的家庭關係。
黃國:為社會創造誘因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向《星島》表示,當局提出育兒假是一個好消息,笑言不少公務員工作十分繁忙,今次決定有助提升公務員的家庭生活及親子關係,當然育兒假越多越好。

另外,他指有關育兒假應包括父母,即若父母均為公務員的話,二人應同享3日假期,若二人有兩名2歲及1歲的子女,每年可享6日假期,期望政府政策可為市場起帶頭作用,更多私人機構為僱員提供育兒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表示,歡迎政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反映當局現時對鼓勵生育的重視程度高,直言「起碼政府有具體的政策,為社會創造誘因,鼓勵政府僱員生育。」他續說,推動社會普及生育如同推動勞工政策一樣,需在社會上「先行先試」,認為有關議題待社會加以討論,深信私人市場日後會參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亦支持當局有關做法,相信可在社會作帶頭示範的作用,期望私人市場可以跟隨,他建議政府可以提供更多公務員的家庭友善措施,包括在政府大樓設立託兒中心,及提供彈性上班時間,進一步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不過,廠商會會長盧金榮向記者坦言,當局為政府僱員提供3天育兒假,相信未來只有大型企業可以跟隨,因現時不少中、小企因公司出現人手不足的情況,故難以安排有關假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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