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 監製改用6屏幕
2024-10-22 00:00
前年MIRROR演唱會發生屏幕飛墮事故,藝能工程3名項目經理涉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昨在區域法院續審。電訊盈科助理副總裁李秀儀供稱,MIRROR演唱會第4場腰斬,其後8場亦須取消,每場損失票房收入達1000萬元,其後亦須安排退票和換票等,成本達1000萬元。演唱會監製「fran9」林浩源供稱,因為MIRROR是12人組合,原本打算使用12塊可以升降和旋轉的屏幕,但因超支及有負重疑慮,才改為使用6塊屏幕,當時藝能工程表示能夠負荷。
3名被告依次為42歲吳凱瑩、61歲林志華及50歲梁耀祖,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交替控罪、欺詐罪,指3人於前年5月19日至7月25日串謀詐騙康文署經理,即在兩個負重表中虛報多項設備的重量,誘使康文署經理容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會舉行。
每場損失1000萬
辯方盤問時,李同意主承建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只是執行監製的舞台設計。辯方追問,主辦方有否向監製清晰表達,寧願減少舞台效果,都不應該在安全議題上妥協。李稱有。
MIRROR演唱會監製林浩源供稱,他負責統籌及設計流程,舞台設計師「周貞」周淑貞在前年2月或3月完成舞台設計圖則,當時打算使用12塊屏幕,因為MIRROR是12人組合,後來與承建商及分判商開會,由於有負重疑慮,才改為使用6塊屏幕。
林浩源續稱,3名被告均有出席該會議,梁在場曾計算及稱使用6塊屏幕屬可行;梁本身亦負責懸掛設備的設計及計算承重分布,燈光師和音響師等人會將資料交給梁,再由梁加入草圖,移動裝置、煙花和舞台效果等均牽涉其中,而涉案屏幕屬於移動裝置之一。
原擬使用12塊屏幕
辯方盤問時,指設備是否不一定要使用,以安全優先;製作團隊曾與工程承建商討論12塊屏幕議題,如果6塊屏幕仍屬太重,是否可以再刪減數量。林浩源同意;他另承認製作團隊不清楚工程公司二判或三判的分工細節。案件編號:DCCC 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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