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校手記|聆聽霸凌者心聲
2022-06-17 11:59
有一天,送大女兒上學,在車上,她談到學校有一個角色扮演活動,主題是欺凌。她分享活動內容,是在台上扮演一件欺凌事,演到某處時,便請同學角色扮演其中一個角色,聽起來是一個不錯的體驗活動。但她認為台上的人由演員到講解,變得好像第三者,變成評論員多一些,感覺不好。她還發現每一個台上發言的人,不管是同學、演員或講者,都沒有提出霸凌者的想法和心聲,只是提出對受害者和旁觀者的想法。這一觀點,讓我發現,她在自校學會的東西,遠超我的想像。
她自四年級開始便擔任生活教育法庭的學生法官,後來還擔任特別生活法庭的大法官,處理過欺凌等案件。她對衝突有豐富的體驗,見證過老師處理同學之間的衝突事件,在多次面對衝突雙方的法庭上,她也以學生法官的身分處理過,這包括欺凌事件。
和正式的法庭不同,自然學校很重視衝突雙方的感受和需要,由寫狀紙開始,便要求原告人寫上自己的感受和未滿足的期待,孩子們還年紀小,不太會描寫自己的感受和需要,但老師學長可以協助,目的是自小學習發掘自己內在需要。
在法庭上,法官請雙方各自表達衝突事件(包括欺凌事件)的經過,這時法官都不加評判,也請同學盡力描述事實。每個人看事件的角度不同,所以描繪出來的事件經過也不會完全相同,這階段讓雙方聆聽對方的觀點,對方對事件經過的理解,這容易讓雙方獲得更多自己不知道的資訊。然後,我們會請雙方各自表述自己的感受,感受是無分對錯的,這階段也請同學聆聽對方的感受,為的是讓對方明白各自的感受,然後,法官會問大家會否願意和解。通常經過互相聆聽這階段,同學對於對方的理解多了,大都願意和解。
整個過程,自校的法官都要聆聽霸凌者和被害者的想法和需要,才作判決。所以,我家大女兒才會如是說:「是不是也要聽聽霸凌者的心聲?」
海星
作者為鄉師自然學校校長及創辦人,愛自然,愛孩子。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2年6月17日教育版專欄「校長有情」,原文標題為〈看見霸凌者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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