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指難要求傳媒外購節目符合港例 央視《另一個香港》反映內地看法
2020-12-16 15:03
教協於今年6月就內地央視專題片《另一個香港》在香港播放,去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節目中多次對教協作出失實指控、誤導公眾,要求通訊局跟進。通訊局昨日回覆教協指,難以要求本地傳媒確保外購節目內容完全符合規管要求,裁定有關投訴不成立。
通訊局在回覆中指出,這是通訊局⾸次處理對非本地製作、備受香港公眾關注,⽽⼜具爭議性的真實題材節⽬所提出有關持平和公正的投訴。在現⾏規管架構下,不論節⽬或頻道的來源及其製作地區,傳媒⼀般有責任確保其外購節⽬或頻道的內容均符合《電視節⽬守則》的規定。《守則》前⾔說明,《守則》所臚列的都是⼀般原則,持牌機構須時刻運⽤判斷⼒。《守則》條文的適⽤程度會因應節⽬類別不同⽽有異,持牌機構不但須遵守《守則》所載列的字⾯條文,還須遵守其中的精神,並應把《守則》與相關法例和牌照條件⼀併理解。
通訊局考慮到《電視節⽬守則》前⾔述明的⼀般原則,通訊局評定投訴時的相關考慮因素應包括傳媒對節⽬內容的控制程度及播放節⽬的價值;傳媒對於外購節⽬的控制權。由於外購或轉播節⽬不⼤可能主要或只以香港觀眾為對象,對本地傳媒施加責任,要求它們確保非本地製作的節⽬內容完全符合香港的規管要求,並不合理亦不切實際;本地傳媒難以要求提供外購或轉播節⽬的⼀⽅為有關廣播材料中真實內容的準確性提供佐證、公開或核實資料來源,加入其他觀點和給予受批評者回應的機會。
通訊局提到,傳媒播放外購或轉播節⽬,往往是藉此讓本地觀眾知悉世界其他地⽅的不同觀點。對真實題材外購節⽬內容作出重⼤的編輯修改,會嚴重削弱節⽬的完整性和播放節⽬的⽬的,因此極為困難。
通訊局認為,讓本地觀眾得悉世界其他地⽅對重要公眾議題的看法,特別是對香港及香港重⼤事件的觀感具有意義。就投訴⽽⾔,有關節⽬為觀眾就香港去年的社會事件提供內地的普遍看法;本地傳媒亦有全⾯轉播不少外地著名媒體的節⽬,⽽這些外地著名媒體常就其報道的⼀些事件持有既定立場。如對真實題材外購節⽬或頻道硬性執⾏有關持平公正的規定,則傳媒可能會憂慮因播放在其他地⽅製作的真實題材節⽬或頻道⽽違反《守則》,令其不願購入節⽬或頻道,導致香港觀眾節⽬選擇⼤減。為保存節⽬多元性,同時避免在沒有需要的情況下引起觀眾反感,如涉及香港公眾關注⽽⼜具爭議性的真實題材,傳媒應讓觀眾充分知悉該等外購或轉播節⽬的來源,使觀眾可預期有關節⽬的內容,並對該等節⽬包含的資料和信息⾃⾏作出判斷。
就投訴⽽⾔,若now TV和有線電視於節⽬開始前⽽非待節⽬完結時明確地公告節⽬由央視製作,則會更為理想。由於無綫只播放紀錄片的第⼆集,無綫若能告知觀眾該節⽬亦製作了第⼀集,讓觀眾可按個⼈意願透過其他⽅法收看節⽬第⼀集,亦會較為理想。
經考慮傳媒對節⽬內容沒有控制權及節⽬的價值等因素,通訊局認為投訴不成立。通訊局認為如外購或轉播節⽬涉及香港公眾關注⽽⼜具爭議性的真實題材,傳媒可改善識別該等節⽬的出處,以協助觀眾選擇節⽬,並⾃⾏決定對節⽬的期望及判斷。
通訊局建議無綫可告知觀眾該等節⽬有部分並沒有在其廣播服務中播放;以及建議now TV及有線電視應在播放這類節⽬之前,就節⽬出處明確提供⾜夠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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