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柙犯獄中偷運口罩囚八周
2021-09-30 05:3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疫情期間,在囚無業男不滿懲教署派發中國製口罩,在前元朗區議員方浩軒(見圖)六月到收押所探望時,將一個口罩交其帶離收押所跟進。裁判官劉淑嫻昨裁決指,控方未能證明二人會面前曾達成協議運離口罩,故裁定二人串謀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脫。惟劉官指無業男故意趁懲教人員轉身離開之際,在文件堆下將口罩塞進方浩軒手裏,遂裁定無業男企圖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辯方求情指案發於疫情第二波高峰,涉案口罩「紙咁薄」,無業男投訴無門下鋌而走險,情有可原,劉官形容其行為知法犯法,極之愚蠢,終判囚八星期。
劉官裁決引述案發時還柙的無業男吳偉豪與女親友會面,曾稱「聽日『黑記』公務探訪,叫佢帶定多啲,我有嘢畀佢」,惟方浩軒其時不在場,亦不認識該女親友;加上吳偉豪將口罩推給方浩軒放進褲袋後,吳偉豪不停說話,直至被懲教人員以消毒房間為由打斷,為時僅一分鐘;方浩軒明知監獄規定下,取得口罩後沒有馬上離開,反而等待消毒完成後繼續會面,又取出口罩查看。
劉官認為方浩軒雖然行徑可疑,但辯解或許屬實,從未打算取走口罩,故裁定二人串謀罪脫。劉官續指吳偉豪明知監獄規定,故意要求單獨會面,有意讓方浩軒帶走口罩,以便投訴跟進,劉官故改為裁定其企圖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案件編號:西九刑事 四四四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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