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指張耀升在火場仍有脈搏無呼吸 救護隊目:到地面後失去脈搏

2021-10-08 14:12

樊家文。
樊家文。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續。負責為死者張耀升進行急救的救護隊目供稱,他在起火3樓先後兩次檢查死者,當時仍有脈搏但沒有呼吸,惟抬到地面後失去脈搏。

研訊主任讀出時任署理消防隊目周浚楷及消防員何紹榮之書面供詞,指二人於起火當日晚上8時04分奉命進入火場搜救死者張耀升,同時攜帶被救者呼吸輔助器(Rescuee Breathing Apparatus),並在沿主走廊前進約4至5米後,碰到兩位正在把死者抬出的同袍,遂上前幫忙將其抬出,何之後在火場外為已經昏迷的張戴上呼吸輔助器。

周今於庭上補充,當日曾在大廈二樓使用引端繩,因該層能見度清晰,且並非火場,但不曾在起火三樓使用。他又指,引端繩一般不會在變化多端的火場下使用,解釋這種環境難而找到錨點固定引端繩,加上迷你倉內雜物隨時會倒塌,或會導致繩索斷裂及移位。被問到設定引端繩過程是否繁複,周坦言需要技巧及時間,而且他們戴上消防手套會令綁繩有難度,最差的情況會是因為無法解開繩結而導致隊員一同被困。

與死者同屬技術救援隊的時任高級消防隊長張振毅供稱,當晚同袍抬出昏迷的死者後,他協助把其移到輪椅,再將輪椅經樓梯抬到地面,其間一直在旁照顧死者。張記得當日他與死者均使用過模擬式無線電對講機,確認曾在無線電頻道上聽到死者與入口指揮官測試對講機訊號,但不記得確實時間。另外,張不知道當日有否啟動緊急救援程序(MayDay),亦未曾在個人防護儀器「衛士」或對講機聽到有人發出求救訊號。

時任救護隊目樊家文作供指,他當晚近6時半到場,其後於3樓梯間候命。及至8時06分,戴上被救者呼吸輔助器的死者被抬出火場,他隨即按長官指示上前協助,初步檢查後發現死者沒有呼吸,但有脈搏。他立刻要求將傷者移至梯間,再次檢查死者依然是沒有呼吸,但有脈搏,遂拆除其被救者呼吸輔助器,並為死者戴上面罩及膠囊復甦器。不過由於死者口部緊閉,無法插入喉管以助氣喉暢通。

同一時間,樊透過無線電呼叫同事將擔架床搬近至地下樓梯位置。惟眾人合力把死者抬上擔架床後,死者已經沒有呼吸及脈搏,故救護員為他貼上心臟除顫器電擊片及做心外壓,最終於8時10分將他送上救護車送院。樊表示,首兩次檢查時,死者的脈搏都比較慢和弱。由於死者口部緊閉導致無法插入氣喉,樊補充曾嘗試用手指將其口部打開但未能成功,故採用了「按額提頦」的方法以助其氣喉暢通。

案發於2016年6月21日,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一座3樓時昌迷你倉起火,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

法庭記者:凌子淇

周浚楷。
周浚楷。
張振毅。
張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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