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病人頂包騙保費 涉款2600萬拘四人

2021-10-25 05:30

■廉署搗破一個貪污詐騙集團,騙取高達二千六百萬元保險賠償。
■廉署搗破一個貪污詐騙集團,騙取高達二千六百萬元保險賠償。

  (星島日報報道)廉政公署搗破一個貪污詐騙集團,涉嫌安排癌症病患者冒認危疾保單持有人,到醫療機構索取患癌證明,騙取總值二千六百萬元賠償,其中最高賠償額的一份保單高達約九百萬元,行動中拘捕包括保險經理在內的四人,相關行動仍在調查中。廉署透露,集團主腦為了「湊夠數」滿足保險公司新人分佣制度的要求,會取得親朋戚友或客戶的個人資料,製造假單。有部分客戶並不知情,亦涉嫌有冒簽情況。

被捕的人士年齡介乎三十九至五十九歲,包括前保險代理、保單持有人、癌症病患者及中介人。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陳家樑表示,涉案保險代理除了在本港犯案,亦安排內地癌症病患者在內地進行身體檢查,以獲取患鼻咽癌及乳癌證明詐騙香港保險公司。

  陳家樑指,中間人會透過朋友物色癌症病患者,保險代理從中收取約二百萬元的賄款,而該保單持有人、中介人及癌症病患者亦分別獲得數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作為酬勞。

  另外,廉署又發現有保險經紀,刻意招聘共十八名無工作經驗的二十五至三十歲年輕人,成為其「下線」保險代理,並且不用他們銷售保單,利用兩家保險公司的新人佣金等分佣制度,騙取更多佣金。涉及的銷售保單多達四百八十份。其中每名「下線」保險代理每月可獲二千至五千元不等作報酬。

  廉署又指,集團的主腦更會為了「湊夠數」滿足分佣制度的要求,會取得親朋戚友或客戶的個人資料,製造假單。有部分客戶並不知情,亦涉嫌有冒簽情況。行動中,一共拘捕年齡介乎二十五至五十七歲的保險代理,包括一名前區域總監。陳家樑指,由於涉案等是保險代理,令保險公司難以洞悉,相關犯案手法變得更具規模。

  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張家寶表示,即使保險代理聘請「下線」等行為需要一定成本,但由於他可以獲得自己及「下線」雙重的佣金,吸引他們犯案。她又指,相信保險公司有其他關聯人士知情,不排除有其他高層人士涉及其中,並包庇有關的犯罪行為,相信今次並不是單一事件。

  廉署又指,集團主腦利用年輕人對保險業認識不深,及求職心切來犯案。而保險公司分子犯案規模愈趨複雜精密,並招攬更多同黨參與勾當,呼籲任何人士在簽署保單時,要細心核實個人資料,亦要確定保險代理的身分。過去五年廉署平均每年接獲四十多宗的貪污投訴數字,其中有三十八被定罪,當中三十一人為保險代理,七人為保單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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