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押11.18轉介區院審 16歲男生申保釋被拒
2021-11-03 17:08
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被指於本年內多次擺街站派發宣傳單張及發表言論,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年紀最小的被告僅15歲。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轉介文件程序,《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當日各被告將答辯。其中一名被告提出保釋申請,遭羅官拒絕,全部被告須繼續還押懲教看管。有被告在犯人欄返回羈留室時,突遭警員推前。
4男3女被告依次為16歲中六男生阮嘉謙、20歲男倉務員蔡永傑、15歲女生、16歲中四女生梁瀜允、25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6歲中五男生蔣周政儒及18歲中六女生郭文希,同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蔣周政儒的代表大律師梁嘉善為他申請保釋,羅官聽畢陳詞後拒絕保釋。
控罪指,7人於今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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