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翁鐵線勒的哥頸判囚10個月 官斥嚴重程度可「殺人」

2022-12-12 12:37

涉案老翁(左);受傷司機(右)。資料圖片
涉案老翁(左);受傷司機(右)。資料圖片

78歲退休老翁今年5月乘坐的士至牛頭角彩仁樓外期間,從後用鐵線向的士司機勒頸及擊打其頭部。日前他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並於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0個月。裁判官林子勤指被告利用特製工具施襲,嚴重程度可以「殺死人」,判處重刑罰是唯一的選擇。

退休老翁襲的士司機案,請點擊組圖瀏覽:

涉事的士。 資料圖片
涉事的士。 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調查。 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調查。 資料圖片
受傷的士司機。資料圖片
受傷的士司機。資料圖片
涉案老翁當日亦送院。 資料圖片
涉案老翁當日亦送院。 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圍封的士調查。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圍封的士調查。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提到,被告有多種長期病患,包括糖尿病、高血壓、末期腎衰竭等,之前更經歷過斷腳,且被告對本案坦白認罪,感到後悔,從案發至今已還押多時,冀法庭作出量刑考慮。 

林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相當嚴重,被告攜帶特製工具對該的士司機的頭部及頸部施襲,明顯是有預謀犯案,嚴重性達到可以「殺死人」,重刑罰是本案判刑的唯一選擇,以判處18個月為量刑起點。惟林官考慮被告認罪,及在精神報告了解到他患上精神病,酌情扣減後判囚10個月。

控罪指,被告林芳雄於2022年5月21日,在牛頭角彩興路8號彩德邨彩仁樓外一輛的士上襲擊男子伍智強,因而對該男子造成身體傷害;林另被控於同日同一輛的士上,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已推出刀片的紅色𠝹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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