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前總編輯鍾沛權還柙近一年 今申保釋獲批

2022-12-13 10:29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辯方上月要求控方披露原先無被列為證據的資料,經確認後發現涉及1,500頁文件,認為或會影響盤問方向,故申請押後一個月。案件今(13日)於區域法院續,繼林紹桐上月申請保釋獲批後,還柙近一年的鍾沛權今亦申請保釋,控方反對。法官郭偉健考慮後,批准鍾以10萬元保釋,另加人事擔保5萬元,其後他由拘留室步出。

鍾沛權獲准保釋。陳極彰攝
鍾沛權獲准保釋。陳極彰攝
鍾沛權離開拘留室。陳極彰攝
鍾沛權離開拘留室。陳極彰攝
鍾沛權獲准保釋離開拘留時被傳媒包圍。陳極彰攝
鍾沛權獲准保釋離開拘留時被傳媒包圍。陳極彰攝
鍾沛權亦出拘留室。陳極彰攝
鍾沛權亦出拘留室。陳極彰攝
鍾沛權獲准保釋。陳極彰攝
鍾沛權獲准保釋。陳極彰攝

法官批出的保釋條件包括:現金10萬元、人事擔保5萬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不得接受傳媒訪問、不得發布或轉發任何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意見或陳述、不得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透過電子或網上媒介作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對抗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活動;或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的職位。

被告林紹桐。湯璧瑜攝
被告林紹桐。湯璧瑜攝

法官並解除傳媒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陳詞指,鍾妻子皆為傳媒人,現因另案還柙,鍾去年10月辭去《立場》的工作,是打算一心一意照顧妻子,豈料數周後自己亦還柙。加上立場已停止運作,故鍾重犯和潛逃風險低。辯方指,鍾於1995年起任職記者,直至2012年成為《主場》總編輯,2015年再轉任《立場》總編輯,收入不高亦不穩定,其赤柱的物業尚未供完,希望交出與林紹桐同等的保釋金額,即5萬元。控方反對指,鍾在本案中有主導角色,針對其證供較強,而物業由他全權擁有,屬「好有價值嘅資產」,即使給予保釋,也應提高金額。法官最終批准鍾以10萬元擔保,稱:「呢段時間你咩環境好多人都知道」,認為他難再從事危害國安的活動。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隨後就永久終止聆訊陳詞,控方同意可以特別事項形式處理。國安處高級督察盧健賢供稱,他2021年6月22日應上司、總督察陳安銘指示,初步審視立場網站上的文章,包括博客、專訪及新聞報導,並主要從「政治」、「法庭」及「社會」3個版塊蒐證。當他覺得文章「有機會犯法」後便將之匯出,承認全憑他主觀感覺,可說是「隨意挑選」。

盧續指,由於有時間限制,故他只有2天去「掃晒一年嘅文章」並列印出來,陳亦有檢視網站,二人共篩選553篇相關文章。同年6月28日,盧第二次審視網站,今次與陳篩選出34篇相關文章;盧在兩次審視後均有交予偵緝警員廖浩明(音譯)作保存工作。辯方問到,為何盧挑選此587篇文章而非其他,他回應無就此向律政司索取指示,因為這部分的分析是整個警方調查的前期工作,「覺得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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