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鬼王」恐嚇銷售約會課程 2項營業行為罪成7月初判刑

2023-06-15 17:20

Youtuber「鬼王」恐嚇銷售約會課程,被裁定2項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成,7月初宣判。 資料圖片
Youtuber「鬼王」恐嚇銷售約會課程,被裁定2項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成,7月初宣判。 資料圖片

自稱「鬼王」男Youtuber於2022年初對兩名「學員」銷售約會技巧課程後,索取學費及換裝費,涉款逾54萬元。他早前否認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經審訊後,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裁判官陳志輝指,被告曾提供課堂予兩名受害人,亦從來沒有提及其他換裝置費,屬嚴重誤導性遺漏,相當可能影響交易決定,並押後案件至7月6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周柏賢(33歲,報稱導師)被控於2022年1月26日及2月15日,在香港作為商戶,向兩名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即向他們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兩名消費者須就約會課程分別繳付38200港元和78000港元後,再分別繳付100000港元和330000港元的款項購買飾物及衣服,或當中必須包含一款由被告所認可的歐米茄手表,否則該兩名消費者將不容許再繼續參與上述的約會課程及當中的實戰課。

陳官裁決時指,接納控方6名證人的證供,包括兩名受害人,而辯方爭議該些受害人都是自願繳交款項,沒有威脅他們及無拒絕他們上課,但根據先前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兩名證人與被告均為師徒關係,隨著時代改變,上課不一定要課室及書本,重點是有否提供課程,而涉案全方位約會技巧課程等同將上課地點改為戶外,認為這掩飾提供約會課程。陳官再指,不認同被告在錄影會面「課金」的說法,涉案Whatsapp紀錄中提及「One on One實戰課程」,讓他們出來學習,加上當中除了一次性款項外,沒有提及需要其他款項,兩名受害人分別牽涉100000元和330000元。

陳官續指,對於首名受害人,Whatsapp紀錄中顯示出他需要願意交出換裝置費,才會上堂,這相當重要,推廣時沒有講及其他費用,屬嚴重遺漏,價錢相距兩倍,影響對消費者改變交易決定;就另一名受害人,其中證據有表明學費78000元,並包含一整年學費,沒有提及歐米茄手錶,因此被告沒有提及其他款項,亦屬嚴重遺漏,比原本價錢超出很多倍,相當可能影響交易決定,同時看不到被告的其他辯解,故裁定其兩項罪名成立。

控方隨即表示,被告本身有2項刑事定罪記錄,但並不類同,同時向法庭申請賠償令,為受害人追討相關費用,或透過賠償令從而協助他們進行民事索償。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自行求情稱,認為事件沒有誤導兩名控方證人,並反對控方提出的賠償令,另指涉案課程本身歷時12個月,案發時身處於疫情高峰,有2人限聚令,加上稱「手錶一早準備咗」,以及上完堂後,他們無理由可以計算,「有食有拎」。被告續稱,「我應該先係受害人」,被海關「人格謀殺」,「我過千名入室弟子,比2個老鼠屎咁搞,只有2個老鼠屎走出嚟」,故認為這完全不公義。

陳官最後指,押後案件至7月6日判刑,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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