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互聯網發文涉「台獨」及歌曲《榮光》認煽動 明日判刑需還押
2023-07-26 16:37
63歲男詠春拳館創辦人自去年底至上月中在Facebook發布多則帖文,內容包括台獨、及可具港獨意思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等。詠春拳館創辦人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兼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明午判刑,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案情指,被告江達權持有「Danny Kong」及「江達權」2個facebook帳戶,分別有250及204個朋友。警方網絡巡邏,發現被告於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2日期間,在facebook 發表了共20段具煽動性的陳述或圖片,容許公眾瀏覽。
另外有帖文包含「《願榮光歸香港》管弦樂團/合唱團/Karaoke版」,即一首可有「香港獨立」意思的歌曲。被告6月26日於尖沙咀被截停拘捕,檢取了其多部智能電話及電腦。
辯方求情指本案帖文相對同類案件少,僅20個帖文,媒介亦相對單一,內容沒有呼籲具體行動,沒有令到社運死灰復燃,亦不涉針對他人暴力言論,單單表達憎恨政府的情緒宣洩,發文後幾乎無人附和,反應冷淡,故案情相對輕微。辯方續指被告熱心服務社會,為人處事無可挑剔,獲大學退休教授及前署理校長等撰文求情,創辦拳館授徒受人尊重,惟沒有利用其影響力犯案。辯方最後指被告被捕後自願交出電話密碼,現已得到教訓,盡早認罪,希望盡快重投社會。
被告江達權承認於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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