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自由工作者披露受查人身份 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4-01-23 17:14

李泳恩承認披露受查人身份,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資料圖片
李泳恩承認披露受查人身份,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資料圖片

35歲女自由工作者涉於2022年9月向銀行職員披露一名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份,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名。她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今判刑指,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惟考慮她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李泳恩,35歲,報稱任自由工作者,承認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名。

案情透露,廉署於2022年8月中接獲1封由被告發出的電郵,投訴1名銀行客戶懷疑行賄1名銀行職員以協助其取得貸款。被告其後獲廉署人員提醒不要向其他人士披露其舉報,否則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

調查發現被告於2022年9月中向該銀行發送電郵,披露上述銀行客戶是廉署調查的受調查人,以及該調查的詳情。

---
《星島申訴王》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187235123.xyz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