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案兩醫生誤殺罪獲撤控 辯方申訟費遭拒

2024-07-18 14:59

左起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獲撤誤殺罪後申請訟費,今日遭東區法院拒絕,右上圖為鄧桂思。資料圖片
左起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獲撤誤殺罪後申請訟費,今日遭東區法院拒絕,右上圖為鄧桂思。資料圖片

乙型肝炎帶菌者鄧桂思2017年因腎病到聯合醫院覆診,疑因醫生開漏抗病毒藥導致肝衰竭死亡。兩名主診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原被控2項誤殺罪,去年獲撤控,恢復原有職務,早前向法庭申請訟費,控方反駁兩名醫生自招嫌疑及值得譴責。暫委裁判官陳姵妏一度質疑控方「告早咗」,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為2人自招嫌疑,拒絕批出訟費。

50歲醫生林治崑及45歲醫生陳小劍原被控一項誤殺罪,林治崑原被控於2017年1月20日至8月26日在香港非法殺死鄧桂思,陳小劍原被控於2017年2月17日至8月26日在香港非法殺死鄧桂思。控方在第四次聆訊時指明已全面考慮相關法律證據,申請撤控獲批。

醫委會紀律聆訊上承認犯錯屬自招嫌疑

陳官宣判時指,法庭處理訟費申請時不會考慮證據是否足夠或充分,在2017年1月20日及2月17日病人鄧桂思應診期間,兩位醫生明知病人為乙型肝炎帶菌者,但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仍開漏抗病毒藥,2人在醫委會聆訊中承認犯錯,涉及重大疏忽,被裁定專業失德,因此屬自招嫌疑,法庭拒絕批出訟費。

案件編號:ESCC98/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鄺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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