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TVmall商戶疑售公院藥 衞生署: 產品包裝標籤有可疑 循非法銷售未經註冊藥物調查
2024-08-14 23:45
HKTVmall網上藥店涉及轉賣公院病人藥物事件,引起軒然大波,醫管局周二(13日)曾發聲明稱,相信有關藥物屬一名曾入住香港佛教醫院的病人,不過,衞生署今日( 14日 )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指,根據有關個案的網上資訊及圖片,初步顯示產品的包裝和標籤與相關已註冊的藥劑製品的註冊詳情不相符,因此衞生署已聯繫醫院管理局了解事件及進一步搜集相關資料和證據,並會循非法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方向調查有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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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凡符合「藥劑製品」定義的產品,都必須符合安全、效能和素質方面的有關規定,並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後方可在香港銷售及供應。銷售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與管理局批准的註冊詳情(包括其包裝和標籤)相符,否則可視作未經註冊。
過去五年(2020至2024年6月),衞生署藥物辦公室共處理了209宗涉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而被定罪的個案,最高刑罰為被判監禁10個月,或罰款最高港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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