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漂控訴誤購馬鞍山凶宅 大律師教3招自保 代理業界:買家最好主動問

2024-12-17 06:00

港漂控訴誤購馬鞍山凶宅 大律師教3招自保 代理業界:買家最好主動問
港漂控訴誤購馬鞍山凶宅 大律師教3招自保 代理業界:買家最好主動問

無論租屋或買樓,普羅大眾都會對「凶宅」敬而遠之;不過,最近有港漂的家人在港誤購凶宅單位,並在小紅書發文投訴有業主及地產中介存心隱瞞。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向《 星島頭條 》對此表示,如果是臨約階段,理論上可以終止交易,並從民事索償追討訂金。中原地產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陳永傑則建議,買家應主動向代理詢問是否凶宅,因為現時並沒有法定規例要求代理主動披露有關資訊。

  港漂控訴誤購馬鞍山凶宅

最近有名港漂在小紅書發貼投訴指,誤購入馬鞍山區一個凶宅單位,質疑地產中介和業主有心隱瞞。
最近有名港漂在小紅書發貼投訴指,誤購入馬鞍山區一個凶宅單位,質疑地產中介和業主有心隱瞞。
該港漂透露,購入的單位位於馬鞍山區,懷疑有人從該單位跳樓,但新聞沒有報道樓層。
該港漂透露,購入的單位位於馬鞍山區,懷疑有人從該單位跳樓,但新聞沒有報道樓層。
網民建議買樓前先查凶宅網,其後到銀行估價
網民建議買樓前先查凶宅網,其後到銀行估價
有網民質疑真實性
有網民質疑真實性
有網民指,一般香港中介要告訴買方是否凶宅。
有網民指,一般香港中介要告訴買方是否凶宅。

 非官方定義4類事故單位等級:

港漂市價買入 沒特別便宜

該港漂在小紅書上發表題為《我被香港無良中介哄騙買到凶宅怎麼辦》文章,聲稱家人誤購馬鞍山區一個凶宅單位。他指,懷疑單位曾經發生有人墮樓死亡的事件,並質疑業主與地產中介故意隱瞞,令其家入在不了解的狀況下購入凶宅,「這個房子周圍的中介全部都知道這間屋子是凶宅,沒有人願意收他,所以他就找遠的地方的中介」、「跟那個中介串好了設計騙局找人脫手」。該港漂慨嘆手上沒有證據,「現在賣又賣不出去,住又不敢住,爛在了手上」。

文章引來網民熱議,有人表示,一般香港中介會直接告訴你是不是凶宅,因為他們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欺騙買家。「如果真的發生你說的情況,搜好證據請律師吧。」另有網民回應,一般而言,凶宅售價比市價便宜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對於售價這麼便宜,正常買家都會覺得奇怪。港漂回應,買入價是正常市價,沒有特別便宜。該港漂曾在文中提及,「由於新聞沒有報道樓層,因此管理處及銀行並不知情」

不過,也有網民懷疑事主所說的真偽,「香港買賣都是透明化的,真懷疑你這個文章真實性。」就此,記者曾聯絡該名事主了解事件,惟未有透露更多。

大律師:單刀直入問代理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提醒買家要主動向地產代理查詢單位是否凶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提醒買家要主動向地產代理查詢單位是否凶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向《 星島頭條 》表示,凶宅沒有一個特定的或者正式的定義,一般來說,有兩種情況會出現,第一種是在單位內發生的一個非自然的死亡,例如燒炭、吊頸等;第二種是從單位發生的非自然的死亡,例如跳樓,理論上死者沒有在該單位內死亡,只是在其他地方,例如平台、花園等,這樣的情況下都視之為凶宅。

陸偉雄提醒,買家要主動向地產代理查詢單位是否凶宅。在此情況下,地產代理是必需披露,「如果買家從來冇問過,人哋(代理)唔知道你介意凶宅,因為有好多人未必介意係凶宅,最緊要你賣得夠平」。

另外,買家最好單刀直入,直接向代理詢問該單位是否凶宅,或者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而且要有白紙黑字紀錄,方便日後成為證據。他指不要轉彎抹角問:「呢度有冇發生過奇怪嘢?」;「 呢度有冇污糟嘢?」因為每個人對上述定義都不同。

要取消交易 視乎到哪個階段

如果買家發現購入的單位是凶宅,而地產代理又沒有披露,可以怎麼辦?陸偉雄指要視乎交易去到哪一個階段,如果是臨約階段,理論上可以終止交易,並追討訂金。如果已經完成交易,例如在搬入單位後才得悉買到的是凶宅,這樣其實已經太遲,只好因應這宗交易導致買家有何損失,從民事索償途徑向相關人士追討。另外,買家亦可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

避免買到凶宅,陸偉雄建議可從以下三方面同步着手:

第一: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向管理員、鄰居或地產代理查詢;

第二:向銀行查詢。銀行多數對凶宅或鄰居不做估價,或估價較低,但買家就必須多查幾間;

第三:查坊間凶宅網。坊間一些「凶宅網」成為查證單位是否凶宅的方法之一,但由於「凶宅網」本身都是民間組織自己搜集資料,只會說明哪一座及以高中低層來標示單位,加上這些網站未必包括所有凶宅,所以只供參考。

陸偉雄指,以上三步最好同步做,不要只依賴地產代理的訊息,因為有時他們未必存心隱瞞,只是資訊未夠全面,令買家不小心買到凶宅。

中原陳永傑:銀行有凶宅名單

中原地產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陳永傑表示,的確當客人問到是否凶宅時,他們有責任交代單位之前發生過甚麼事
中原地產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陳永傑表示,的確當客人問到是否凶宅時,他們有責任交代單位之前發生過甚麼事

事實上,本港確實有發生地產代理隱瞞單位為「凶宅」的情況。消委會公布今年首8個月收到11宗涉及地產代理的投訴,其中有代理無向買方披露單位曾經發生墮樓事故,遭買方終止交易,並追討賠償,最終法庭裁定地產代理要向買方賠償訂金。

中原地產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陳永傑表示,因應買家要求,地產代理有責任在切實可行情況下交代單位之前發生過甚麼事。惟他補充,如果買家沒有主動詢問目標單位是否凶宅,其實現時並沒有法定規例要求地產代理主動披露有關資訊,「畢竟代理收兩邊佣金,唔止代表買家,同時都要代表業主。」

不過,一般來說,陳永傑建議經驗豐富的地產代理向買方主動交代,避免日後有糾紛。他又指,銀行基本有份凶宅名單以便估價,「銀行都好緊張做到凶宅按揭,因為資產風險太高,如果代理向銀行做估價時,銀行表明係凶宅唔做按揭,代理最好主動同買家交代清楚,因為買家決定買凶宅,好多時候有心理準備要做Full p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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