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厨房男堵路同监九月

2021-02-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六岁女注册社工及二十二岁厨房男工人于前年八月五日,在大埔汀角路和太和路一带聚集堵路被捕,苏文隆主任裁判官昨在裁决时指,两名被告当日戴有头盔及手套,身上没有记者证及反光衣,绝不会是记者或旁观者,遂唯一的合理推断是二人当日与非法集结人士同流合污参与聚集及堵路,乃裁定两人罪成,即时入狱九个月。辩方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

苏官指,虽然案发日现场有记者,惟两名被告在被捕时,戴有头盔及手套,却没有穿反光衣,亦没法提供记者证,认为两人绝非记者,亦否定两人只是路人的可能性,因路人没有戴手套及头盔的必要,认为他们戴上手套的原因是为了堵路时避免被硬物划伤。而警方当日沿马路驱散,两名被告亦于马路被捕,如两人只是路人,必然不会从两旁的行人路走出马路,故唯一合理的推论是两人与非法集结者同流合污敲打及以杂物堵路,扰乱社会安宁。

两名被告分别为郭焕琳及姚志聪。案情指,当日晚上七时许,有数十名示威者在大埔超级城外的太和路聚集,其间有示威者大叫「黑警死全家」,并向警方抛掷汽油弹及杂物。警方其后驱散示威者,在集结人士后方拘捕两名被告。

辩方求情指,姚虽是经审讯后定罪,但有一定的悔意,因本案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其父亲形容姚本性善良,与家人相处融洽、互相尊重。另郭本为注册社工,但因案件影响而未获公司录取,现为自由工作者,如今已深感后悔,并感到痛苦及内疚。其家人形容郭善良懂事、乐于助人、热心公益。辩方其后称,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两名被告和当日任何暴力事件有关,望法庭能轻判,让二人能早日重投及回馈社会。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一四三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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