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车规管 修例框架留弹性
2021-04-12 00:00
相关法例修订将涉及修改目前第三百七十四章《道路交通条例》,她指,第三百七十四章是很古老的法例,当中条文写得钜细靡遗,对于各项目都规划得很严格,如车辆的灯光光暗度。但署方不能预计将来无人驾驶用使用系统及运动,目前亦不能预示及将所有情况罗列。她指:「参考外国经验,政府将以『监理沙盒』的规管概念,即是沙盘推演的概念,不知道将来面对甚么情况及有何可能性,但法例尽量写得最有弹性,让业界进行自动驾驶车辆技术测试。」
同时,为推动业界进行自动驾驶车辆技术测试,运输署已先后发出「自动驾驶车辆行车许可证」予十一辆不同型号的自动驾驶车辆,在安全的情况下于指定路线进行合共三十八次测试,当中有七个测试仍进行当中,测试地点涵盖西九、科学园及生产力促进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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