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死39伤大车祸 九巴司机认危驾
2021-04-13 00:00
案情指,被告文志光自二○○一年起于九巴任职司机,并于二○一七年起驾驶涉事九七八路线巴士。被告当日于早上二时许上班,并在下班前再次驾驶该路线的巴士,沿粉岭公路左一线驶至松柏塱附近时,车辆突然左转,擦过防撞栏撞入树丛中。当日跟随在𦘦事九巴后的旅游巴士司机陈永权指,该九巴在撞车前一刻,一直保持时速七十公里左右,但在没有煞车或亮起紧急警告灯的情况下突然左转,随即撞车。
经撞击后,九巴上层部分车顶削开,被挂在树枝上。救护主任王律文接报到场,被告向其表示:「啊,我一时睇唔到,撼咗落棵树度。」被告随后又向警员表示:「我见挂喺钱箱嗰个位水樽就跌咁,咪执罗……一执就撞咗埋去。」、「行驶期间,我瞌一瞌。」惟辩方后来指出被告记不起当日与救护主任或警员的对话内容。意外中,六名乘客死亡,当中两男女被抛出车厢外。另有三十九名乘客受伤,当中有八人身体受严重伤害。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现年五十七岁,在其二十五年的驾驶经验中只有一次因天雨路滑而酿成的违例驾驶纪录。另被告与妻子育有两名女儿,妻子原为家庭主妇,由于被告因案件被停职,其妻子因而要到口罩厂工作。辩方强调,在意外发生前至少一分钟,虽然被告的左右手曾先后离开驾驶盘,但巴士一直在马路上稳定的行驶。被告称无法记清当日发生了甚么事,指意外发生当刻「我个人硬咗」,来不及反应。另根据车厢片段,被告在意外发生前双手亦没有离开驾驶盘,其行为亦没有任何异常。辩方称被告因为事件而感到十分羞愧,在保释期间亦不愿意出外见人,害怕其他人会知道他曾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并称愿意就事件接受一切惩罚。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九○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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