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活春宫片段疯传 警闪拘涉案女主角
2022-06-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再有「活春宫」片段在网上流传!一对男女竟在光天化日下,身处启德一屋苑露台赤裸「缠绵」,过程疑被人拍下,影片于网络疯传。有大律师指案中主角与拍摄者同样触犯法律,最高刑罚为监禁半年。而警方亦留意相关片段,将案暂列「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并于昨日在秀茂坪拘捕一名三十六岁女子,疑与案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该对男女在享受欢愉的同时已触犯法律,而涉嫌拍摄并分享片段的人士亦同样犯法。陆解释,交欢男女已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中,在公众地方进行猥亵暴露行为,「有啲人(性行为)用窗台做张牀,可能存有灰色地带,但如果在露台(性行为),则一定是公众可见的地方。」刑罚最高可罚款一千元及监禁六个月。
至于拍摄者将影片于网上发布,陆伟雄指其违反《淫秽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中:「你纯粹拍摄蒐集证据,准备报警可作辩解,但一旦发布片段便难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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