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声集团购洋房告吹索偿200万

2022-06-17 00:00

被告之一、前进有限公司股东关秩安。
被告之一、前进有限公司股东关秩安。

(星岛日报报道)已故知名教育家陈树渠的家族公司「宝声集团」,五年前斥资二亿四千五百万元,向持有荃湾汀九青山公路豪宅「星悦海湾」的前进有限公司,以转让七成股权的形式签约购入十三幢洋房,惟前进突然转軚不想交易,宝声指前进违反合约协议,要求前进支付二百万元和解但不果。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开审,陈树渠长子、宝声集团董事长陈耀璋供称,对方突然转軚令他感到惊讶,而关秩安曾在电话对话中提到他愿意向宝声作出赔偿,但却没有实际承诺赔偿的金额及时间。
陈树渠家族公司

原告为宝声(集团)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前进有限公司股东关秩安、关秀琼和有「大溪地珍珠大王」之称的女艺人官恩娜父亲官有权。已故著名教育家陈树渠长子、宝声集团董事长陈耀璋(Anson Chan)出庭作证,指出双方在一七年四月签约,而关秩安在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与陈耀璋通电时,关决定不继续买卖交易,表示抱歉并示意愿意赔偿予宝声集团,但一直没有提过赔偿的金额及时间,陈指被告方违反合约至今仍未作出任何赔偿。
被告包括官恩娜父亲

宝声在一七年六月去信被告方指,按意向书的条款所指,如前进违反意向书的相关规定,前进需赔偿宝声所支出费用的五倍,上限为二百万元,由于宝声所消耗的时间及费用超过二百万元,故要求被告方在一七年六月八日前向宝声赔偿二百万元,否则宝声保留权利追究被告方违约之法律责任。陈表示当时如被告方愿意赔偿二百万元,他便愿意和解及结束案件,惟关亦不断质疑宝声是否真的使用了二百万元的费用,他则批评关改变主意的行为可鄙。

案件编号:高院民事诉讼一八六一——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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