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队首夥公安揭破电骗伎俩

2022-06-21 00:00

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志清(中)、一级警长黄勇文(右)及二级警长李覃川(左)表示,公安不会通过电话办案发落口供,呼吁港人慎防骗徒。
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志清(中)、一级警长黄勇文(右)及二级警长李覃川(左)表示,公安不会通过电话办案发落口供,呼吁港人慎防骗徒。

(星岛日报报道)本港假冒官员电话骗案猖獗,不少受害人被自称内地公安、检察官和法官的骗徒诈财,香港警方为向市民加强宣传防骗意识,首度邀请内地公安现身说法,拆解行骗伎俩。接受访问的广东省公安厅警官指出,内地执法部门不会通过电话办案和落口供,也不会致电索取银行卡号码和密码等资料,更不会要求将个人存款转帐至所谓「安全帐户」,亦不可能事先张扬,致电告诉港人有洗黑钱等犯罪嫌疑,呼吁港人加倍警惕:「警方既然要抓捕你,还事先告知你,这岂不是通风报信?」
近期本港网上和电话骗案猖獗,其中冒充内地「公检法」(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员的假冒官员电话骗案,虽然已出现十多年,但至今仍有不少市民受骗失财,香港警方为让市民加深了解骗案手法,从而令防骗意识「入脑」,首度邀请内地公安人员接受本港传媒访问,呼吁港人慎防相关骗案。
假扮警官法官要求转帐

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志清,在广东省公安厅一级警长黄勇文及二级警长李覃川陪同下接受访问。陈以粤语表示,骗徒利用民众对国家机关的公信力营造紧张气氛进行诈骗,他们通常扮成「警官」、「检察官」、「法官」等,并伪造所谓「逮捕证」、「通缉令」、「传票」,以涉嫌洗黑钱、贩毒、拐卖儿童等罪行迷惑和恐吓受害人,然后打着帮助洗脱罪名的幌子,逼使受害人一步步掉进陷阱,将资金转入「安全帐户」配合调查,并要求受害人不得告诉任何人,包括配偶、子女和警察。

陈志清续称,骗徒通常要求受害人一直保持通话,如果没有及时被劝阻,受害人往往通话一小时以上,甚至断断续续通话长达数天,而该类骗案在内地也很常见,骗徒多数来自境外,当中最大金额案件发生于一五年,贵州有受害人失款高达一亿一千七百万元人民币,「广东警方当时也参与侦破。」

对于不断有受害人堕入有关骗局失财,陈志清表示中港两地警方在宣传防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而言,已基本遏制此类案件,「没有呈现上升趋势」,同时发现八成以上的内地受骗者也曾接触防骗宣传教育,但他们未能竖立防骗意识,加上诈骗集团往往通过不法途径掌握受害人身分证、住址、电话号码甚至部分亲属等个人资料,令受害人以为真是公安机关办案,「在诈骗分子多番恐吓诱骗下,若在短时间内不能清醒,被骗机率还是很高。」
「内地公安不会远程取证」

被问及如何调查涉案港人,陈说只会通过粤港双方合作渠道,由香港警方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内地公安机关不会直接派警员到港执法」,也不会「远程取证」和「电话办案」,「公检法」部门也没有「安全帐户」或「核查帐户」,亦绝不要求当事人转帐、汇款进行「核验资金」来自我证明清白,更从不要求提供银行卡号码、密码和短讯验证码等,公安、法院、检察院、电信、医保(医疗保险)等部门均不会互相转接电话,又强调「事先张扬」执法不合常理:「警方既然要抓捕你,还事先告知你,这岂不是通风报信?」

为打击骗案,陈说粤港警方一直紧密合作,例如广东佛山市反诈中心和香港东九龙重案组在一七至一八年连续捣毁一个专门欺骗香港人的虚构绑架诈骗集团,此后该类诈骗案在香港有一段较长时间「零发案」。他最后提醒港人,骗徒近期可能会以「疫情核查」为藉口行骗,应对此保持警惕,若有疑问,可拨打内地「一一○」报警电话或香港防骗易热綫「一八二二二」进行谘询,也可直接到所属警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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