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有卡式石油气连火枪 男生认两罪

2022-08-03 00:00

第一及第二被告否认控罪。
第一及第二被告否认控罪。

(星岛日报报道)三名学生涉嫌在前年七月一日于北角一幢大厦管有卡式石油气连火枪、伸缩棍及锤子,其中一名十五岁男生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其求情及判刑押后至下月九日;另外两人则否认控罪受审。控方案情指,闭路电视片段拍摄到不认罪男被告曾背着盛有涉案物品的背囊,而背囊中找到女被告的学生证。
另两人否认控罪受审

  被告依次为十七岁女生关海翘及两名十五岁男生,昨认罪的为第三被告。关与次被告被控于前年七月一日,在北角侨兴大厦二楼楼梯间保管一支卡式石油气连火枪,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以损坏他人财产;第三被告被控于同日同地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一支伸缩棍;他再被控于同日同地保管一个锤子,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以损坏他人财产。

案情指,当日有示威者堵路、纵火和呼叫反《国安法》口号,警方调配人员到涉案大厦布防。约晚上七时,警员在梯间发现四个背囊,此时首两名被告及一名女子正从大厦出入口离开,但他们身上无可疑物品,故被抄下身分证后获放行。警员及后在其中两个背囊找到关海翘的学生证和一支卡式石油气连火枪;以及伸缩棍及锤子,并在附近发现三名被告和另外两人。被告等尝试逃走但不成功,闭路电视片段可见,第二及第三被告曾背着上述两个背囊,关跟在第二被告身后。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 二四九三—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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