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佣称求救被抛上牀 女雇主冷眼说OK啦

2022-08-10 00:00

四十八岁男被告陈暹德,被控告企图强奸和强奸罪。
四十八岁男被告陈暹德,被控告企图强奸和强奸罪。

(星岛日报报道)两夫妇四年前涉嫌要菲佣入主人房上,妻子在旁协助丈夫强奸菲佣。两夫妇被控强奸及协助强奸等四罪受审,菲佣昨继续出庭作供称,她进入主人房后,男雇主抱她上,舌舔乳房及指插阴道,她求救时女雇主冷眼旁观并说:「ok啦,ok啦」。男雇主最终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在她体内射精,事后更想与她共浴,男雇主给予一百五十港元作「掩口费」,声言会为她购买避孕药。菲佣指她不同意与男雇主性交,情绪激动地哭诉:「点解我要同意,佢又唔系我老公。」

指男雇主声言买避孕药

四十八岁男被告陈暹德,被控于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元朗洪水桥洪福邨洪溢楼某单位,企图强奸和强奸X。三十六岁女被告黎芷珊则被控于同日同地非礼X,以及协助和教唆陈暹德强奸X。控方开案陈词指,二人与警员进行录影会面时,陈承认曾与X性交,但否认强奸X,坚称只是一场金钱交易;黎则指她当晚洗澡后便看到X全身赤裸从主人房走出,丈夫则赤裸躺在上,黎否认曾经教唆强奸。

已婚并育有子女的X昨在屏风后以菲律宾语作供表示,她受雇时负责照顾两名被告的八岁女儿和一岁半儿子,案发当晚两名被告全身赤裸盖上毡子睡在上,黎掀起毡子要求X上一起睡觉,X说:「No Madam」拒绝后返回房间,与家人传讯息聊天。X指当时黎传讯息给她说:「Sir Likes You」 ,「You Like Sir?」,X没有回覆亦没有接黎的电话。但控方指根据讯息纪录显示,黎是传送「Sir I Like You」及 「Do You Like It Sir?」给事主,意思明显有别。X则解释她理解句子是陈想要某些东西,黎问她是否也想要。

黎遂以毛巾包裹身体露出肩膀,没有敲门的情况下慢慢打开X房门,轻声呼唤X。X问黎「你想我做咩?」,黎说「Come! Come!」,「Sir Wants You,Pay Money」,然后手捉X手腕强逼她到主人房。X指她并不愿意离开房间,但由于黎面有怒色,两夫妇亦是她雇主,她只好跟从指示。X进入主人房后,陈立刻下一手捉住X手,一手关门,陈抱起X后抛她到上,黎躺在上在旁观察并向X说:「ok啦,ok啦。」

X不断大叫求救并说「No Sir」,陈则指:「Madam ok ,Madam ok 」。陈强行脱去X所有衣物,及后在她体内射精。X认为事件十分恶心,哽咽忆述两夫妇当时不顾她的求救,只顾在旁大笑,X怕寡不敌众而不能反抗。X事后小便时感到剧痛,亦有出血的现象。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一三四——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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