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利用学生哥推广私烟属违法
2022-08-22 00:00
暑假期间,有学生哥在找暑期工时,被不法分子瞄准他们贪「搵快钱」心理,以高薪招揽,被利用作向街坊或朋辈派发俗称「点心纸」的私烟宣传单张,招揽生意,诱使更多未成年人士购买和吸食未完税香烟。派发宣传单张等协助推广私烟行为,根据《吸烟 (公众衞生) 条例》(香港法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展示或安排展示,或为展示用途而刊登或分发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包括传单),否则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判处第五级罚款 (港币五万元);如属持续的罪行,则在罪行持续期间,每日另加罚款港币一千五百元;而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港法例第109章),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许多违法推广派发这些「点心纸」的学生,藉多个公共屋邨如「无掩鸡笼」的保安漏洞,在各条公共屋邨为私烟集团招揽生意, 特首李家超主张「以结果为目标」,各个主管的政府部门应该加强跨部门的执法力度,增加对不法分子向未成年人士等兜售未完税香烟的阻吓力,让他们知难而退。其中,隶属衞生署的控烟酒办公室更是《吸烟(公众衞生)条例》的主要执法机构,理应就非法宣传行为不遗馀力的进行打击,但遗憾的是,私烟猖獗,控烟酒办却鲜有针对烟草宣传犯罪主动进行执法,导致私烟集团愈来愈肆无忌惮做宣传吸客,控烟酒办对愈趋恶劣的情况确实责无旁贷。市民在新闻上看见海关从源头积极执法,侦破及堵截一宗又一宗破纪录的私烟案件,控烟酒办更不应再尸位素餐,拖海关和医务衞生局后腿,否则将让更多未成年人士接触私烟埋下伏綫。
其实,私烟猖獗问题理应归咎于上届政府在制订控烟政策时未有深思熟虑,追溯至当时的食物及衞生局未有有效评估全禁替代产品政策可能带来的反效果,面对新形势,政府和局方应全面检讨各项控烟政策选项,并为长远的控烟蓝图注入新思维,例如重新考虑替代产品在达致控烟政策目标中的独有角色。盲目信奉旧方法,一味增加烟草税及靠过度的禁止措施,当私烟问题未能全面被改善,市民仍有渠道接触及购买私烟,这只会把更多烟民推向黑市,殃及整个公共衞生系统的生态,进一步增加医疗成本和不可控因素。
朱家健
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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