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3人涉妨碍司法公正

2022-11-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〇一九年七月「光复屯门公园」游行后,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夥同一对男女涉嫌在屯门警署外,强行要求一名曾拍摄到示威者参与「警总七一事件」的男子删除手机相片及片段,女被告取得男子手机后把有关相片及片段全部删除。三人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共四罪,案件昨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林卓廷要求男事主删去所有拍摄到示威者容貌的照片,以免被警方取得照片后追究示威者的刑事责任。游德康法官把案件押后至本周五续审,男事主X届时将出庭作供。 
三名被告依次为四十三岁林卓廷(见图)、二十八岁厨师曾焌熙及三十九岁社工锺凯研。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一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曾焌熙另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锺凯研则被控一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及一项刑事损坏罪。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原为本案被告之一,但许两年前已正式宣布流亡海外,弃保潜逃,没有到庭应讯。
阻止施袭 激怒女示威者

控方指,男事主X参与「光复屯门公园」的游行活动,他近晚上七时步行至杯渡路屯门西铁站桥底时,看到一名女子被一群示威者包围并被粗口辱骂,更见有示威者欲上前踢该名女子,X于是上前阻止,但X的举动却激怒了一名在场戴有口罩的女示威者,该女示威者立刻尾随X及用她的手机拍摄X,X不断避开及离开现场。

及至晚上十一时,X独自一人步行到杯渡路近屯门警署正门外时,再遇见该女示威者,该女示威者随即呼唤数名戴有口罩的示威者将X包围。X随后被约五十名示威者包围,他们不断地辱骂及追问X是否有拍摄到他们的照片,亦不让X离去,将X逼到屯门警署正门外的围栏,要求X删去手机内他们的照片;示威者表现群情汹涌及有威吓性。林卓廷及许智峯上前与X对话,示威者指称X曾拍摄到「警总七一事件」的示威者容貌照片,要求X展示他的手机内容。
拒交手机被拳打脚踢    

林卓廷及许智峯不断要求X删除手机内有示威者容貌的照片,林卓廷更要求删去所有拍摄到示威者容貌的照片,以免被警方取得这些照片而追究示威者的刑事责任。曾焌熙亦说:「我依家话畀你听,啲相你再唔铲,呢啲相系咪值钱过你条命呢?」但X一直坚持不愿交出他的手机给示威者检查,亦拒绝删去任何照片。林卓廷及后再度试图说服X交出手机给示威者,锺凯研亦叫X交出手机给她检查,拒绝交出手机的X在约晚上九时半被多名示威者拳打脚踢,有一名示威者抢去X的手机并将其交给锺凯研。

锺凯研与许智峯一同查看X手机内容,锺凯研发现到X手机内有二○一九年七月一日立法会外的照片时,便将所有关于当日的照片及录影片段全部删去。警员到场时X乘机取回其手机,再在警员协助下离开现场,又表示他当晚被示威者包围时非常惊慌。X送院后发现其头部及右边膊头有触痛,右边膊头后部有发红。

案件编号:DCCC 95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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