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初选」认罪被告一律审后判刑

2023-01-12 00:00

案中被告之一的黄子悦。
案中被告之一的黄子悦。

(星岛日报报道)二○二○年「三十五+初选」,民主派四十七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当中三十人认罪,获交付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刑。其中十六名认罪被告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交代基于健康理由,原订主审法官陈嘉信将改由法官李运腾代替,审期亦需延后至下月初开审。有七名认罪被告申请于同案被告审讯前判刑遭拒,一律在审讯后判刑。
李运腾代替任主审

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陈词指,有七名认罪被告申请在同案被告审讯前判刑,理由是避免审讯后判刑时,被告还柙时间连同三分一良好行为扣减刑期会超出实际刑期。审讯预计六月审结,届时大部分被告还柙了两年三个月,换算后预计相等于五年量刑起点。根据《国安法》主犯须判囚十年至终身监禁,次者积极参与者则判囚三至十年,取其中位数为六点五年,已较五年为多。万德豪引述案情指被告打算控制立法会大多数,无差别否决预算致令立法会解散特首辞职,拖垮立法及行政机关,案情极为严重,加上众人在暴乱期间犯案,犹如火上加油,规模情况均特别严重,众被告案中角色重大,全部判囚十年或以上亦不为过。一旦被告求情轻判,审讯中却得知求情不实的话,会造成判刑不公。
辩方提醒勿为判刑作任何假设

辩方大律师指,有同案被告作供指证,控方根据其供词已掌握所有证据,审讯中没有机会增添证据,最重要是避免有任何风险造成判刑不公,相信大部分被告属积极参与者,将判囚三至十年,刑期范围大,提醒法庭不要为判刑作任何假设,考虑到有实际可能还柙超出实际刑期,故应考虑审前判刑。

法官陈庆伟以贩毒案为例反驳,过去认罪及受审定罪被告均会于审讯后一同判刑,有例可循,辩方却强调指正因为本案无例可循,案情摘要长达一百三十九页,非常详细,法官李运腾反问可有上诉庭案例支持说法?辩方回应指没有,因为上诉庭过去无法预计本案情况,故希望「特事特办」,尽快判刑。

案件编号:HCCC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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