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案5人暴动判囚

2023-03-14 00:00

被告梁健平被判囚42月。
被告梁健平被判囚42月。

(星岛日报报道)2019年11月18日理大冲突期间,有市民应网上号召于油尖旺一带聚集,发起「围魏救赵」行动声援校内示威者,警方最终截获213人。其中5人早前承认暴动罪,暂委法官严舜仪昨移师至西九龙裁判法院强调,案发现场商住大厦林立,示威者投掷汽油弹对路人及记者等带来直接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实质风险,无论各被告在哪一个时段加入,必然清楚暴动实况,将5名被告判囚42至48个月。
严官判刑时指,今次暴动发生于商住大厦林立的地段,示威者投掷汽油弹及作出大量破坏行为,带给警员、路人及附近住户等直接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实质风险,事后现场一片狼藉,公共设施遭到破坏,遗下破碎玻璃樽、砖块及易燃液体器皿等杂物,种种破坏对公共开支造成负担,损失难以估计,故认为本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各被告不论何时加入,均清楚知悉暴动实况,恃住人多势众,破坏社会安宁,但仍然加入示威者增加人群声势,致使暴动持续下去。 

严官续称,36岁何健聪、33岁李卓朗、28岁梁健平、23岁朱梓莹及26岁黎国文分别在审前覆核、开审日等不同阶段认罪,直接省却控方准备时间,以及警员证人数目,再考虑其中3人案发时25岁或以下,只携带保护性装备,就梁及黎二人酌情再减刑1个月,案发时刚满20岁的朱则再获减刑3个月。
官指破坏社会安宁

严官酌情扣减刑期后,判处何入狱48个月,李和黎各监禁45个月,梁和朱则各监禁42个月。

辩方求情表示,何被捕后,在疫情期间曾做过义工活动;梁患有脑痫症,母亲则确诊末期肾脏病;朱在本案内并没暴力及煽动行为,事发至今已逾3年;黎对事件亦有恳切悔意。

案件编号:DCCC 788/2020、DCCC 575/2021、DCCC 8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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