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佣遭禁祈祷穿罩袍 控前雇主歧视

2023-09-15 00:00

女印佣原告遭8旬雇主的子女禁止穿罩袍及阻止她在工作日祈祷,印佣入职两星期便遭雇主解雇。
女印佣原告遭8旬雇主的子女禁止穿罩袍及阻止她在工作日祈祷,印佣入职两星期便遭雇主解雇。

信奉伊斯兰教的女印佣疑在雇主家中穿罩袍(Jilbab)及祈祷(Salah),惹来8旬雇主的子女投诉,禁止她穿罩袍及阻止她在工作日祈祷,甚至声称其行为会「吓死」8旬雇主。印佣入职两星期便遭雇主解雇,事隔一年后接触非政府组织及向平机会投诉。印佣透过律师行入禀区域法院控告前雇主及其子女违反《种族歧视条例》,就情感损失和收入损失等索偿逾25万元,属首宗针对不准伊斯兰教徒祈祷及穿罩袍的平机会案件。
原告为印尼女佣Dwi-Lestari,3名答辩人依次为雇主梁彩、梁彩的儿子何伟新和女儿何伟娥。入禀状指,原告曾于2009年至2018年在香港4个不同家庭任职家佣,其中2次也是主责照顾老年人。
原告已将5次祈祷减至3次

她于2020年3月2日至16日受雇于梁彩,在梁彩居住的华富邨华兴楼某单位工作。梁彩当时是年约83岁的独居老人,原告主要负责做家务、陪梁彩外出买菜、辅助梁彩煮食、陪同梁彩到公园散步等,月薪4630元。雇佣合约写明任何一方可预先一个月通知或给予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终止合约。

原告身为虔诚的印尼籍伊斯兰教徒,须在街外穿罩袍,即利用长袍、头巾加面罩把女性从头到脚严实地包裹起来,并需每天进行5次祈祷,原告过往的雇主对此亦不反对。

原告入职工作后的第一个星期,在陪伴梁彩外出期间身穿罩袍,却遭到何伟娥口头警告,要求原告不要穿罩袍,原告后来遵从梁彩或何伟娥的指示,外出时仅用头巾蒙头遮盖头发和戴上鸭舌帽。

由于原告每天需进行5次祈祷,她在职期间为了减少对雇主的影响,会在凌晨4时半、下午2时和晚上10时祈祷,每日祈祷3次,每次约10分钟。同年3月16日,何伟新、何伟娥与原告和亚洲第一雇佣中心有限公司经理会面。

何伟新当时展示一些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原告在祈祷;该闭路电视镜头安装在梁彩单位的神主牌位置,而原告事前并不知悉单位内有闭路电视。
子女指原告祈祷会「吓死」8旬雇主

何伟新投诉原告祈祷,更称因梁彩年纪大,如果早上醒来后看到原告祈祷会「吓死」,建议原告在住所外祈祷。虽然原告道歉及接受在单位外进行祈祷的建议,但何伟新表明原告需在工作日停止祈祷,否则会遭解雇,最终原告于同日遭解雇及须返回印尼,没有获得任何工资或代通知金,何伟新仅向原告支付了100元,但没有解释原因。

原告于2021年1月29日向民间组织「Justice Without Borders」求助,及后再一同向平机会作出投诉,原告与答辩方曾经进行和解会面,但不成功。

原告现指答辩方违反《种族歧视条例》,就情感损失向答辩方索偿20万元,另追讨收入损失逾2.7万元、4630元代通知金,以及要求作出2万元惩罚性赔偿。

案件编号:DCEO 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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