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钱19亿电工囚6年8月

2023-10-06 00:00

法官李素兰指被告熟悉户口内巨额资金往来,不接纳他不牵涉洗黑钱的辩解。
法官李素兰指被告熟悉户口内巨额资金往来,不接纳他不牵涉洗黑钱的辩解。

52岁已婚电工涉为内地侄女在港开设银行户口处理成衣业务,仅72日已协助洗黑钱逾19亿港元,从中赚取佣金和汇率价差,银行发现资金迅速流动及交易异常后报警。电工承认两项串谋洗黑钱罪,高等法院法官李素兰昨判刑时指,本案所涉金额非常庞大,被告负责开立户口及参与汇款事务,熟悉户口内巨额资金往来,并非小角色,不接纳他不牵涉洗黑钱的辩解,但案件不涉及国际元素或巨大犯罪集团,考虑被告认罪后判囚6年零8个月。
男被告吴荣华承认在2013年10月16日至2014年1月8日期间,串谋与施亚一处理鼎鸿贸易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帐户内逾14.5亿港元及5910万美元的财产,而他明知道或有合理条件相信全部或部分财产、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

法官李素兰指出,控方没有证据显示本案涉款最终涉及甚么罪行,但发现其中3.7万美元牵涉台湾网上情缘电骗案。法官表示,被告声称对涉案交易或洗黑钱毫不知情,但他却在警诫下承认自己每天经网上银行查看帐户结馀及资金去向,可见他在案中角色重要,故不接纳他只开设户口让侄女汇款的说法。法官认为被告知悉洗黑钱一事,并开设户口及参与汇款事务,否则不会每天查看帐户结馀及资金去向。
官指每日查帐户非小角色

案情指,被告是鼎鸿贸易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及股东,鼎鸿于案发期间在中国银行持有港元及美元户口,申报其公司业务是成衣贸易,主要收入为成衣交易,估计每年营业额达5000万至1亿港元。涉案户口在不足4个月期间,分1591次交易,经逾800名交易对手存入逾14.5亿港元,再分304次交易,向逾600名交易对手存入逾5910万美元,同时亦提取或转走相同金额,平均1天内便会汇出款项。

财务会计报告显示,鼎鸿期间从未经营任何业务,亦没有向税务局申报业务或收入,认为其户口似乎被用作资金临时存库。被告在2015年12月22日被捕,他在警诫下表示其侄女施亚一没有香港身份证,不能在香港开设银行户口,他便为施亚一开设鼎鸿的银行户口,把涉案户口的电子银行密码转交侄女,让她用作内地成衣贸易,他则不熟悉涉案交易,也不熟悉鼎鸿的实际业务或公司营业额。被告承认涉案的港元及美元户口均用作汇款,他可从中赚取佣金和汇率价差,他每日都会上网核实资金进出的情况,而且他明知道从事汇款业务需领牌照,但他案发时并没有取得相关牌照。案件编号:HCCC18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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