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查册传媒不望特权 涉公众利益宽松处理
2024-01-06 00:00运输署昨天公布多项将于年中推出的牌照电子化措施,但最惹人关注的莫过于下周一起收紧车辆查册安排,申请人须列明理据及提交相关证明,而传媒查册须符合公众利益才会获批。新措施为传媒查册设有限制,传媒不奢望有特权,只希望当局在审批机制的门槛不要订得太高,影响新闻报道。
由下周一起,只有车主本人、获车主同意人士,以及受车辆影响的人,才可根据7项指明用途,包括保险索偿、车辆买卖、追讨费用、法律程序等申请查册。若不符合指明条件,例如传媒查册报道,均需要额外申请,并提供书面陈述,列明身份和理据,包括查册目的、用途、如何确保查册所获取的资料不被滥用,而运输署署长在衡量是否合法、正当,以及查册的公众利益是否大于车主私隐等,再决定是否批准。
新措施明显是因应香港电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因车牌查册,被裁定虚假陈述罪成一案上诉得直后,运输署根据终审法院法官的裁决而对车牌查册程序安排作出改进。法官判词指运输署的现有查册表格中的「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定义笼统,故运输署检讨查册程序后,决定为查册订立条件,并为不符条件人士提供例外申请渠道,务求在重大公众利益和车主之间取得平衡。
新机制审批门槛高低需时验证
过往传媒在进行调查报道时,会透过车辆登记、土地买卖、结婚登记或公司注册等查册方法,先确认涉事人的身份,再进行深入调查。本来查册是核实资料的一种方法和过程,但同时也被不法人士滥用,在反修例风波中更成为起底工具。黑暴事件后,运输署、土地注册署等部门为查册作出限制,但蔡玉玲却没有理会,在查册时作出虚假陈述而被定罪,令不少传媒因此不再容许记者进行车辆或楼宇查册作报道。
运输署借今次检讨车辆查册,订立新机制,虽然没有为传媒大开方便之门,但仍间接保留一条门缝。对传媒来说,此举不太理想,因当局没有为重大公众利益作出客观定义,与传媒心目中的标准未必一致。假如某公众人物被怀疑涉及一些违法事情,传媒想透过车辆查册核实涉事相关人士身份,究竟这算不算涉及公众利益?
若记者进行调查报道,在申请查册时也不知需要披露多少资料,若没披露关键资讯,可能申请不会获批;若披露太多资讯,便有走漏风声风险,不利独家报道。一旦申请被拒,新措施又不设上诉机制,即使运输署强调申请人可向署长补交资料,再作审视,要补充多少资料,记者心里也没有底。
由于新措施尚未实施,门槛是高是低,无从知晓,需时验证,只能透过传媒提出申请,看看甚么个案成功,甚么个案失败,才能初步得出当局对重大公众利益的尺度所在。传媒自然希望当局能宽松处理,并提供更清晰指引,确保在争分夺秒报道独家新闻,又能保障新闻自由。
下一步应优化土地及公司查册
公众更希望政府以车辆查册作试点,将这个新机制做好,让传媒知所适从,不用担心因查册而踩红线或违反私隐条例而入罪,可在合法情况下恢复对土地、公司查册的新闻报道。毕竟楼宇买卖在香港相当普及,市场上若传出一些瞩目成交个案,可能影响市场气氛,若记者可进行查册,便可核实业主何时买入,持货多久,是获利抑或蚀让离场,以免误导读者。因此,车辆查册新安排若顺利开展,当局下一步便应考虑如何优化土地查册、公司查册,让涉及公众利益的新闻报道和个人私隐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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