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否定23条立法港将「大陆化」传言
2024-02-08 00:00
政府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进行谘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向传媒解说,期间有记者引述外媒评论,指23条立法后,本港将会全面「大陆化」,林定国对此表明「我百分之二百唔同意」,理由是23条是在本地立法,正正就是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司法制度分别的反映,香港自行立法,按普通法原则草拟法例,由检椌、调查和审讯都是在香港处理。邓炳强亦指,23条展开谘询不久后,已有传违法者将被送上内地受审,「有人刻意以错误消息,恐吓香港市民」。
对于有外媒指,香港于实施《香港国安法》及23条立法后,与内地司法制度的差异将会丧失。林定国表明完全不同意,指本港自行立法,法例遵从普通法原则,而且管辖权归于香港。他列出调查工作由香港警方负责,律政司决定证据充足与否和提供法律意见,审讯则交予属于普通法制度之下的香港法庭,更享有独立审判权、终审权。林定国又指,香港与内地有不同的法律制度,由草拟、调查、检控到审判,都是「一条龙」使用香港在一国两制享有的特色,反问何来会与内地制度产生模糊化的情况。
是内地与港司法制度分别的反映
23条谘询文件中援引英美等西方国家的立法个案作为参考,而部分国家会设有更高权力的监管组织,确保行使法例时人权受到保障。被问及香港立法时会否考虑引入独立的监管机制,林定国指出,香港司法制度非常独立,亦有公信力及质素,认为英国的例子不能作类比,他以最近英国政府计划甚至退出欧洲人权公约,亦要推动遣送难民至卢旺达的个案为例,显示英方无视相关监管组织和国际条约。林定国又指,要相信香港拥有一个享有独立审判权的法院,能够做到把关作用,认为市民需对司法有信心。
大律师公会日前指,被羁留人士会见律师的限制,需平衡国家安全及被羁留人士基本权益。林定国称,任何人都有谘询法律的权利,但强调这权利不是绝对,大原则是不能不合理地拖延被捕人见律师的时间。他指参照外国情况,都有阻止或延迟被羁留者见律师的做法,不过,当中有客观理由,例如以见律师为幌子藉以通风报信,甚至向外界「通水」及销毁证据等,表明会考虑赋予法庭一定角色作把关,而不是由执法部门独断行事。
回应「煽动意图」罪的部分,邓炳强指出,表达自由和煽动意图不能混为一谈,他指,市民享有言论自由受保障,亦欢迎市民向政府提出意见。有记者关注23条立法时会否列出可证明无犯罪意图的条件,以免市民误堕法网。邓炳强表示,「误堕法网」并不存在,因为证明犯罪意图的举证责任在于控方,「你无意图就证明唔到」。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