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强获吴智鸿信任队员李家田代管手枪

2024-05-11 00:00

「屠龙小队」等人涉策划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并枪杀警员。
「屠龙小队」等人涉策划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并枪杀警员。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14天审讯,辩方续盘问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 他指在中大示威时至少被5粒海绵弹或橡胶子弹击中,伤口未愈遂指示被告张铭裕代替他到西贡试枪,被辩方质疑受伤是「讲大话」,黄否认。黄另指同谋者吴智鸿欲把手枪交予自己,但黄因未计划如何使用枪械,故把枪暂存在被告李家田手中。
黄振强指2019年6月12日社运期间在立法会外认识被告李家田,辩方问李有否向黄提过修读浸会大学电影系高级文凭、机器与灯光专业,更会到示威现场拍摄纪录片,黄回答仅知道李是修读电影系,听过李称欲到示威现场「拎(拍摄)材料」,他另在辩方呈上的相片认出李在示威现场手持摄录机。

辩方就试枪群组「行山讨论区」内有关前往西贡试枪一事的内容进行盘问,并指李家田从来都不是群组成员。黄解释指其有就试枪一事着吴智鸿同李家田二人直接联络,并指出有将吴的联络方式提供予李。

辩方指出李与吴二人没有相关的通讯纪录,认为黄虚构二人有直接沟通一事。黄不同意,而法官亦关注指「有发生的事唔一定有证据架嘛」,「现在无纪录,所以讲大话,呢个系唔通嘅」。

早前黄作供提到吴智鸿于试枪后把一支手枪交予李,让对方转交自己,辩方质疑黄同意吴是小心谨慎的人,吴又为何会把手枪交给初次见面的李,黄回应或因吴相信自己,辩方追问有否见过该枪实物,黄表示没有。黄称翌日在大鸿辉与屠龙小队成员会面,但因未想好如何使用手枪,遂没有叫李带枪转交他,后来更叫李归还手枪予吴。
被告张铭裕军训后代黄西贡试枪

惟辩方指黄振强于12月6日又再向吴智鸿索枪,「谂谂下都系想拎返支眼镜仔」,黄解释因为李家田于12月6日前已还枪,辩方质疑黄的无损权益证供中只提过叫李还枪,并没提及归还的大约日期,黄承认。辩方问黄是否一直想攞枪,黄答「我谂心情系会不停有变化……唔会每一秒都想」。

辩方关注黄振强为何不出席吴智鸿组织的台湾军训,黄解释「当时比较自大,认为我嘅实力唔需要接受军训」;至于行山试枪一事,早前提到黄因在中大受伤而寻找被告张铭裕取代其位置,辩方问及黄的伤势,黄表示至少被5粒海绵弹或橡胶子弹击中,有到诊所处理伤口,惟没有医疗纪录,但否认辩方指受伤是撒谎。

黄振强于12月8日在展鸿大厦被捕,黄忆述警方撞门内进后,多于3名警员即时进入黄所在房间,多于1人使用武力将其拘捕。辩方关注警员入房前有否对黄振强作出拘捕,黄回应没「口头清晰表明」要拘捕他,另忘记警员有否作出警诫,黄续指走出房后,警员给他饮水,让他冷静下来,他其后交出手机密码。
警诫认参与堵路传物资

辩方展示当时警员记事册中写到以非法集结罪拘捕黄振强,警诫下指「10月20我系有喺尖沙咀同旺角冲」,黄确认并签名,辩方问被殴打后进行签名有否感到害怕,黄回答当时同意签署,但感受方面「当时应该……我判断唔到」。

当日被拘捕往警署后,警员于录影会面中问黄早前提到「10月20我系有喺尖沙咀同旺角冲」的意思,黄回应警员指自己当时参与堵路,传物资,属「和理非」。

辩方问到会面说法属真属假,黄称当时觉得真实,其后称说法有错,因当时慌张,被捕后未有仔细思考。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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