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凝银行户口 4个月筹160万

2024-06-25 00:00

法证会计师指被告刘佩凝(前)曾向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转帐逾24万元。
法证会计师指被告刘佩凝(前)曾向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转帐逾24万元。

屠龙小队及吴智鸿团夥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39天审讯。法证会计师指被告刘佩凝曾向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转帐逾24万元,而黄振强的银行户口于2019年9月至12月则有逾132万元存款。会计师指报告只是分析案中的财务资料及资金流向。
早前黄振强证供提到为屠龙小队筹集资金的「育龙」频道于2019年11月6日设立,刘佩凝协助运作频道和使用户口收众筹。

法证会计师李腾耀以财务专家身份作供,他确认检视了刘佩凝马会、PAYME、恒生银行户口;黄振强管有的滙丰银行、马会、PAYME户口,以及一名名为陈奥文(音译)的人士所拥有的中国银行、马会、滙丰银行户口,并重点检视户口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的纪录。

刘佩凝马会帐户在2019年9月26日开立,涉及逾200项存款、存款总额逾37万,当中逾35万元转帐到刘名下的恒生银行户口;另外有32次现金存款来自20个不同赛马投注站。除马会户口外,刘佩凝PAYME帐户在2019年10月至12月间的存款有逾35万元,提款额则有逾29万元;其银行户口于8月至12月期间的存款有逾160万元。
刘佩凝分7次转帐24万予黄振强

法证会计报告显示刘佩凝曾使用恒生户口先后7次转帐逾24万元予黄振强,另有人转帐予刘佩凝户口时,备注中写上「香港人反抗」。连同上述金额,黄名下银行户口于2019年9月至12月总共收取不同人士的存款逾132万元。报告同时引述税务局纪录,黄于2017至2019年间申报为散工搭棚技工,报称收入只有约15万元。

辩方关注,报告显示黄振强于相关时段,即约2019年8月至12月在马会输了约11万元,但如黄振强使用现金在马会交易,是否无法追踪,李腾耀同意,另指并不知悉黄振强有泰国户口,只对其本地户口作调查。辩方问黄振强在8月转帐予被告严文谦3000元,是否两人唯一的转帐纪录,李确认。
相信刘马会户口存款由公众人士转帐

李腾耀在盘问下指警方有向他提及「育龙」频道与众筹有关,但他不知道「育龙」的作用和管理人,警员亦「无话资金流向分析要同众筹拉上关系 」,警方只是让李知道背景资料。辩方问及陈奥文曾转帐约4万元到刘佩凝恒生户口,有证供提过刘佩凝提供陈奥文马会户口予「家长」,是否即资金转折地流向刘佩凝,法官张慧玲闻言称不是专家证供范围。

辩方指刘佩凝马会户口只有0.3%金额曾用作投注,反映该户口并非作赌博之用,李同意,并指出刘的马会户口有逾200次存入纪录,相信是公众人士转帐予她,而非刘自行存入的推论;另刘佩凝恒生户口有超过93%,即498次的存款均低于1万元,反映模式属小额存款,李腾耀均同意。辩方又问以刘的银行户口的入帐次数来看,是否贴近李对众筹的认知。李认为「符合众筹现象」,但不能断定一定是属于众筹。

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再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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