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贵子申司法覆核败诉

2024-08-07 00:00

曹贵子申请司法覆核被驳回。
曹贵子申请司法覆核被驳回。

 康宏环球前执行董事曹贵子,2016至2017年涉嫌串谋向康宏董事局隐瞒收购信盈国际属关联交易,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诈骗及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两罪不成立,惟被裁定自招嫌疑,讼费申请遭拒。曹贵子早前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脱罪后拒批讼费的决定,亦要求法庭批准其讼费申请。法官高浩文昨于高等法院宣判指,律政司没有因误解而提控,主审法官最终有权行使酌情权拒批讼费,终驳回司法覆核。
申请人为曹贵子,答辩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人指控方举证时显示多名董事会成员知悉曹贵子的「实际董事」身份因而脱罪,所以曹贵子没有自招嫌疑,全因律政司误解才提控。
律政司无误解 提控非无理

法官高浩文指,罪行关键在于曹贵子没有向董事会披露或隐瞒事实,而董事会成员知情并非因曹贵子曾经正式披露或知会,因此认为不可算作律政司误解,提控亦非无理,主审法官最终有权行使酌情权拒批讼费。

曹贵子涉嫌于2016年担任康宏环球影子董事期间,与两名康宏的时任高层陈丽儿和陈毅凯串谋诈骗,在推动收购由曹贵子任大股东的信盈国际时,没有向康宏董事局和联交所等申报,三人一同被控诈骗和作出虚假陈述罪。原审法官练锦鸿裁决指,曹贵子在康宏的身份,有如「实际董事」,另两人也明显是曹贵子「心腹」,然而三人在涉案的交易中,并无披露责任,同时整个董事局亦没有质疑曹贵子有利益冲突,认为若要追究责任,犯错是全个董事局,故裁定三人所有罪名不成立。

练官指,虽然曹贵子在公开文件上只是康宏集团顾问而非董事,但考虑到控方证人的口供,练官认为曹贵子在整个集团的发展、业务、雇用高层人员,都有明显和决定性的影响,如果只是顾问又岂能钜细无遗地操纵整个集团的运作,可见其身份实为康宏的「实际董事」,甚至与独营东主无异。惟练官指案中最关键的议题不在康宏有没有违反上市规则,而是曹贵子有否串谋其他两名被告隐瞒收购计划是一项关联交易。案发时曹贵子和陈丽儿并非康宏的董事,没有获邀参加董事会,自然没有责任和机会向董事会申报曹的利益,因此没有证据证明二人曾经有不诚实的作为。

练官裁定三人罪名不成立后,批准陈丽儿及陈毅凯取回讼费,但却指陈丽儿及陈毅凯是曹贵子心腹,并在收购行动中有重要角色,而曹贵子没有向董事会申报收购信盈,属自招嫌疑,故拒绝曹的讼费申请。曹贵子2021年遂入禀提司法覆核。

曹贵子2011年及2018年向一名港商及一间塑胶公司借贷后拖欠近1亿港元被判败诉须还款付讼费,月前又接连遭债主入禀追讨借贷欠款,先遭债主入禀追讨8200万元借贷欠款后,再遭另外2名债主入禀追讨2笔贷款欠款合共逾1.46亿元,其后再多一名债主入禀追讨2020年2笔贷款欠款,连本带利合共逾1735万元。

「玩具大王」蔡志明持有的2间公司,2018年及2023年先后在香港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向曹贵子追讨一笔2016年贷款连本带利合共逾3亿港元胜诉,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解冻曹贵子部分资产获批,当中判词透露曹贵子自认资不抵债,若遭其他债权人呈请很可能破产。

案件编号:HCAL 28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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