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反洗钱条例 富邦银行遭罚400万

2024-11-09 00:00

富邦银行(香港)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被金管局罚款400万元。
富邦银行(香港)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被金管局罚款400万元。

富邦银行(香港)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被金管局罚款400万元。金管局指出,是次纪律处分行动,是根据富邦香港自行报告的交易监察缺失,以及金管局对富邦香港为遵守《打击洗钱条例》而设立的制度及管控措施进行的调查结果作出。

金管局表示,发现在2019年4月至2022年7月期间,富邦香港未能设立及维持有效的程序,以持续监察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具体而言,富邦香港缺乏有效的程序,以管理系统变更、跟进交易警示出现大幅减少的情况,以及定期检视其交易监察系统覆盖的交易范围。富邦香港亦没有对为客户执行的交易进行适当的审查,而且在发生触发事件时没有进行客户尽职审查的更新覆核。
交易监察缺失   未作适当审查

金管局指出,富邦香港违反条例涉及约6.4万名客户,该行没有对为相关客户执行的交易进行适当的审查,以确保符合其对客户、客户的业务和风险状况,及客户的资金来源的认知。而该行6.4万名客户中,约1500名非活跃客户重新启动与富邦香港的业务关系时,富邦香港因系统缺失而未能识别此等重启状况,所以没有就此进行触发事件覆核。

金管局助理总裁(法规及打击清洗黑钱)陈景宏表示,《打击洗钱条例》规定银行建立有效的程序持续监察与客户的业务关系,以及早侦测潜在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当对现有的监察系统进行变更时,银行管理层应确保监察范围覆盖所有相关交易,并及时跟进识别到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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