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研发院公干旅程等争议 行政总裁认同有不足须改善

2024-12-08 00:00

审计署报告发现创新科技署辖下的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在过去五个年度进行20次离港公干旅程,当中一名员工有9次旅程安排曾作更改,并基于个人理由延期逗留等。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昨召开公开聆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肯定研发院过去的工作,但亦重视审计报告,理解公众关注研发院是否有效运用资源,以实践使命。研发院表示,同意审计署指有不足之处须改善,上月已更改有关公干审批安排。
孙东:研发院要加强监察

创新科技署署长李国斌在会上回应指,审计报告发表后翌日已向各研发机构董事局主席及行政总裁发信,要求参考报告内容作改进。

审计署署长林智远表示,政府大力投入创科发展,在审计方面有下一定工夫,2007年亦曾对应用科技研究院发表审计报告,今次审计报告对纳米研发院有关公干方面的评论,与当年应科院的相近。他重申,有机构曾犯下的错误,不希望继续在新审计报告被点出来,就算有关开支合乎程序要求,公众观感也重要。

创科局局长孙东称,研发院日常运作按其企业管治指引处理,但指引有不足及应改善之处,就应该改。他认为研发院要加大力度进行应用研发,推动技术转移,促进科研成果商品化,政府要加强督促的同时,研发院都要加强监察,确保公帑运用得宜,已作敦促。他又说,行政总裁工作表现需获董事局满意才获发奖金,如未达要求,约满需离职。

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行政总裁冯振宇透露,研发院已积极跟进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其中40项建议,馀下建议会在本财政年度落实。他又指,研发院一直专注进行技术研发工作,但由启动至完成会受到不同技术及客观因素影响,该院已于10月开始根据审计署建议加强内部监管,任何项目呈风险会延迟,会直接向行政总裁汇报。

而实验室员工曾要兼顾客户及合作夥伴之间的文件输送、财务等工作,已将项目管理与技术部门的权责分开处理。

冯振宇强调,研发院已根据董事局批核的企业管治守则,处理所有行政开支安排及审批,包括公干旅程及开支,对于审计报告提到的员工公干事件,当时有按研发院指引处理。但他亦同意审计报告的建议,相关程序及安排有不足之处及改善空间,「11月已修改内部指引,包括列明申请相关开支、更改公干旅程的审批安排及程序,尤其是涉及行政总裁是需要事前批核及直接由董事局主席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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