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制加辣 混合业权屋邨最难搞

2024-12-12 00:00

屋邨管理扣分制在本月1日正式「加辣」,有意见指对租置计划屋邨的阻吓性低。
屋邨管理扣分制在本月1日正式「加辣」,有意见指对租置计划屋邨的阻吓性低。

屋邨管理扣分制在本月正式「加辣」,但有社区组织质疑扣分制成效,有公屋租户反映屡受噪音滋扰,涉事方屡被扣分仍不见改善,求助无门。此外,对于可供购买单位的屋邨,扣分制阻吓性较低,如大埔区4个有关屋邨,频现乱抛垃圾及高空掷物等乱象,曾有手提电脑从天而降,幸无人受伤。有区议员坦言束手无策,大部分居民非「租户」不受规管,有业主立案法团自资购入摄录机监察。房屋署指,混合业权屋邨与一般私人物业无异,法团及物管公司可就相关情况跟进,及转介个案到有关部门执法及检控。

屋邨管理扣分制加强措施在本月正式推行,新增3项不当行为,「喂饲野鸽或其他野生动物」及「在窗、露台或楼宇外墙外挂放或置放有从高处掉落潜在风险的物品(包括檐篷、冷气机遮檐和其他伸出物)」会被扣7分,以及「抗拒或阻碍房委会或其授权的人士,依照房屋条例或其他法定要求或房委会所制订的政策执行职务」将被扣15分。

扣分制「加辣」,有望打击公共屋邨租户的不当行为,提升居住质素,惟不少屋邨仍有管理问题,令扣分制成效屡受质疑。
扣满分提上诉影响成效

以大埔区为例,现时共有8个公共屋邨,包括广福邨、大元邨、宝乡邨及富蝶邨等。参考区议会文件(见表),今年首9个月,广福邨及大元邨皆有邨民涉及乱抛垃圾及高空掷物等不当行为被扣分,而近两年才入伙的富蝶邨,也有邨民因吸烟被扣分。

居于富蝶村的陈小姐指,邨内设有垃圾斗,供邨民弃置家居垃圾,惟今年初第二期住客入伙,垃圾堆积如山,造成恶臭,庆幸街坊主动投诉后有妥善处理,「较为严重的衞生问题,在入伙期过后都有处理好。」惟她指,邨内常有人吸烟,几乎每天出门走到巴士站期间,都要吸「二手烟」,盼情况有所改善。

大埔民生互助会成员、上任大埔区区议员区镇濠亦指,上任前已开始跟进一个噪音滋扰个案,问题至今仍未解决。他指,该租户经常在家中大吵大闹,更隔着铁闸指骂邻居,对该层其他租户构成严重侵扰,由于管理处屡劝不果,于是动员蒐集证据,再交由房屋署处理,最终涉事租户在两年内被扣满16分,需要迁出,惟迟迟未有搬迁。

区镇濠向署方了解,才得知该住户就迁出通知书提出上诉,及后分数有调整。他坦言感到可惜,亦质疑扣分制成效,指现时仍有街坊反映被滋扰。房屋署回覆本报指,基于涉及个人资料及私隐,未能透露个案详情,强调屋邨物业服务办事处过去多月不时巡查,没有发现住户发出噪音及作出相关投诉。
对已购入单位住户阻吓性低

此外,扣分制在可供购买单位的公共屋邨,阻吓性甚低。大埔区内4个可供购买单位的屋邨,在今年首9个月均无租户被扣分,惟该些屋邨实际也有乱抛垃圾、高空掷物及喂饲野鸽的问题。

以太和邨为例,自2000年起列入「租者置其屋计划」(第三期),租户可以购入单位,现时逾85%单位经已售出。换言之,屋邨管理扣分制只对该邨20%租户有作用,涉及其他业主的不当行为,则有赖业主立案法团及管业处跟进。

大埔区区议员麦成灏指,太和邨高空掷物的问题十分严重,上任近1年,经常接到住户及商场管理公司求助。他举例,近月有住户从高处掷下一部手提电脑,幸好掉在停车场位置,未有造成任何途人受伤及车辆损毁;邨内快餐店设有露天儿童游乐区,曾有玻璃药水瓶从天而降,在场内嬉戏的儿童被玻璃碎片击中受伤,惟上述两案皆未能「缉凶」。他补充,近年发展商在屋邨商场天台装设太阳能板,也常被硬物投中而损毁。

太和邨居民李先生亦分享,半年前曾在周日早上途经邨内一处空地,眼见十多只野鸽聚集,突然有面包从天而降,引来更多白鸽争食。他指,当时差点被掷中,已即时向上察看,也没有看到任何可疑人士。

麦成灏指,邨内业主立案法团及物管公司一直有积极跟进,甚至自资购入摄录机,监察各「黑点」,无奈即使拍摄到垃圾从某一单位抛出,也未能证实谁是「疑凶」,「影像只拍摄到涉事住户的手臂,却无法辨认到是谁。」据他了解,购置摄录机也为法团增添不少开支,许多住户年纪老迈,对管理费加价感到压力。他指,现时屋邨仍未进行「大维修」,盼政府针对性发放津贴,助有需要的屋邨购入器材,加强对不当行为的阻吓性。

同区区议员李文杰则较留意富亨邨的环境衞生问题,他指该邨90%单位已售出,而扣分需要涉及租户且「人赃并获」,难度甚高。他举例,邨内一直有人喂饲野鸽,经常有过百只野鸽在社区中心附近的空地聚集,鸟粪处处;年初成功发现1名女士喂鸽,但她并非租户,管理处只能作简单警告。直至今年8月,《2024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生效,市民喂饲野鸽可被罚款5000元,情况才稍有改善,他认为,要彻底杜绝公共屋邨内非租户的不当行为,或要考虑从立法层面出手。
房署:可转介相关部门执法

房屋署回覆指,扣分制只适用于居住在房委会出租单位(即公屋单位)的租户,不适用于已购入单位(即业主单位)的住户,而混合业权屋邨或屋苑与一般私人物业无异,受《建筑物管理条例》、政府租契及大厦公契规管,如在公用地方发现居民(包括业主及公屋租户)有不当行为,法团及其物管公司可以跟进,及在有需要时转介个案到有关部门执法及作出检控。

署方续指,若有公屋租户在租置屋邨公用地方作出扣分制下的不当行为,法团的管理公司可将有关资料及证明文件转介予房屋署作出跟进,如证实公屋租户作出相关不当行为,会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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