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白衣人暴动罪成囚56至63月
2025-01-24 00:003名「白衣人」2019年参与元朗港铁站袭击事件,早前同承认暴动罪,其中2人另承认串谋伤人罪。区院法官谢沈智慧昨判3名被告监禁4年8个月至5年3个月。法官指,这场暴动令社会上不同政见人士的关系完全破裂,3名被告虽非首批到场,但参与了最严重及最暴力的部分。
3名被告依次为39岁保安员吴伟德、29岁曾任地盘工人的王浩升及44岁商人郑文杰,同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串谋伤人罪。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及在同日同地,连同其他人串谋非法及恶意伤害另一些人。3被告承认暴动罪,吴与王再承认串谋伤人罪。
有预谋有计划 准备好铁通藤条
法官指,辩方律师称被告在暴动中的角色次要,但法庭不同意这说法。法官说,他们积极参与暴动,例如郑事发时站在闸机的前线,这与辩方律师的说法南辕北辙。吴及郑提出的案例没有参考价值,而辩方将暴动逐分逐秒地瓜分成3个阶段,这做法是不切实际、违反案例订明的原则。法官指,若有人再误导法庭,就会考虑作出投诉。
法官说,此案沿用梁天琦案量刑原则,包括判断暴动是即场发生抑或预先计划,而本案是早有预谋、有计划的,白衣人预先准备好写上「保卫元朗 保卫家园」的标志、铁通、藤条,提前到元朗站,并直接前往付费区。吴一方指案发时吴是一时冲动,在收到电话指朋友遇上事才前往元朗站,但法庭不接纳此说法,而且吴入站后就戴上手套进入付费区内袭击人。
法官称,本案被告的参与程度和角色,比同场暴动其他案件的部分被告更严重,终判吴入狱4年8个月、王及郑入狱5年3个月。
王一方称,王得知将会有黑衣人到围村进行破坏,他获邀协助保卫围村。法官则指,王早已知白衣人会用藤条袭击他人、有预谋作「私了」,但仍参与,而且吴与王承认的串谋伤人罪,更是与冲动无关。案件编号:DCCC932/2023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