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史札记|出奇「胜」制

2021-10-2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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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史是中学文凭试中国历史科的考核重点之一。可是,各位考生往往对于如何温习制度史感到烦恼。到底是不是要强记制度的所有细节呢?考生应如何温习制度史呢?笔者欲在此提出一些浅见。

第一,究其渊源,了解发展脉络。以历代中央与地方政制为例,先秦时期封建制度引起诸侯王异心,最后周朝亡于秦国之手。其后秦始皇废封建、行郡县,正是呼应周朝灭亡的历史教训。到了汉朝,汉武帝增设「州」作为监察区,其后演变为以州统郡、以郡统县的三层地方政制。久而久之,到魏晋时期侨置州郡太多,隋文帝当机立断,将三层架构裁减为州县两层。上述例子可见制度是有起承转合,个中的转变往往有迹可寻,并非无中生有。

第二,了解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如隋唐时期的均田制和府兵制。均田制可谓是府兵制的基础。因为均田制下得到国家授予田地,男丁除了要耕作以供日常生活所需,朝廷还可以通过授田,有效管理地方的男丁。这些男丁于农忙时可以耕作,农闲时就担任府兵,轮流守衞京师。因此,履行国家当兵义务便成为了获取朝廷赋予田地的条件。由此可见,不同制度之间确实有内在关系,毋须死记硬背。

第三,从人事出发,解释制度兴衰脉络。教科书往往视明代内阁为一体,实际上明代内阁的人事变动是相当复杂的。明初有内阁首辅「三杨」辅政,缔造了仁宣一时的治世。明朝中后期,有自称「我非宰相,而是摄政王」的内阁首辅张居正。这些人虽然都是内阁首辅,但对于权力的运用不甚相同。这恰恰反映了制度下的人事往往是变化不定,如考生能加深对制度下个别人物的认识,再思考一下其反映的制度特点,相信能有助各位更进一步。

总的来说,制度固然是由一些条文、律令所构成。然而,它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历史概念,须通过串连不同朝代来解释制度的变化。由此亦可见,历史并非铁板一块,当中充满变化和生命力。

张玮宗
作者为青年史学家年奖2019得主,国史教育中心(香港)青年组委员,现就读香港大学文学院。

文章刊于《星岛日报》10月22日教育版专栏「学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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