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案】陈婉玉大状强调51万只可说是「贿冯的心」 延8月14日裁决

2019-06-18 11:49

地産代理证供亦指冯陈两人不时「卿卿我我」。
地産代理证供亦指冯陈两人不时「卿卿我我」。

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贪渎职案,代表陈婉玉的资深大律师余承章今在结案陈辞形容本案是一宗很简单的案件,法庭在考虑案情时必须要考虑冯陈二人实是「夫妻」及「隠婚」的关系、这种关系正是本案独特之处。余大状强调,陈用51万最多都是「贿冯的心」。主审法官游德康将案延至8月14日裁决。

余大状指,控方在审讯中完全没有挑战冯陈之间的亲密关系,正如冯所形容陈婉玉的性格较鸵鸟心态。余大状恳请法官以人生经验来处理本案,当然「法官阁下的人生经验中没有此情感瓜葛的经验」,但仍希望法官阁下要理解就算有名分的两夫妻未必都倾诉,相反非最亲密的朋友,没有名分的夫妇可以两协插刀。

余大状指,本案另一特点是陈的性格为人、她婚变和离婚后受到的打击,以及她遇到冯后发展的一段真挚感情对于她的正面影响,加上陈冯情侣关系中两者位置的悬殊,一个有妇之夫和一个非常需要感情支柱的女士、以上各点都会影响到法庭对于51万性质的看法。

余大状强调,本案的焦点在于控罪指控的时间,04年9月28日当天,陈是否为了冯的公职而给予该51万呢?换言之、若冯并非身为公职人员的职责,陈会否向他提供该款项?

若然法庭不能够稳妥地作出唯一合理推论,确定陈授予冯有关利益时的意念是和冯职位有关、法庭便不能确定陈存有控罪中所须的犯罪意图。余大状指,辩方基于当时陈冯情侣犹如夫妻的关系、所谓51万的利益根本不舆冯的公务员工作或身分扯上任何关系。又指冯陈虽然必须将他们的亲密关系保密、但仍然由独立证人及客观证明到他们的关系,可见二人亲密程度溢于言表。

地産代理证供亦指冯陈两人不时「卿卿我我」,感觉他们两人有情侣关系。除了「睇楼」当拍拖之外、陈对冯的依附、亦可从陈唯唯诺诺的追随著冯可见一斑。

余大状指陈冯之间的关系本身已能完全地解释雍景台单位的临时订金的性质。从人生经验得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微妙、很多时很难用以偏概全的因素准确界定。有时有名分的反而互相猜度、无名分如胶似漆,同床异梦的比比皆是。

主审法官游徳康聆听所有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后、大赞资深大状余承章的书面陈词「写得好好」,余大状回应称「这是整个团队一同参与」。


法庭记者:徐晓伊

陈婉玉大状强调法庭需考虑冯陈二人实是「夫妻」关系。
陈婉玉大状强调法庭需考虑冯陈二人实是「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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