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署教导员涉收囚犯9万贷款 污点证人指当佢系朋友帮吓手
2020-01-15 17:07
负责监督囚犯煮食工作的惩教署工艺教导员,涉嫌于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间,收受两名赤柱监狱囚犯共4笔总共9万元的贷款,以作优待该两名囚犯的报酬。他与其中一囚犯被控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罪,另被控3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教导员否认所有控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涉案囚犯则已于早前认罪,今作污点证人出庭作供。
被告朱家豪(41岁),为惩教署工艺教导员,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指他与江达隆于2017年7月1日至24日间,串谋使朱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一笔4万元的贷款,作为朱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江的报酬。
3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指朱家豪于2018年1月16日、2月14日及3月7日,接受三笔共5万元的贷款,作为他优待另一名被指派到厨房工作、并受他直接督导的囚犯郭智恒的报酬。
涉案囚犯江达隆现在塘福惩教所服刑中,他今作为污点证人出庭作供。他供称自己由2017年3月至7月底在赤柱监狱在厨房工作,当时负责派餐。最终因私自留起医官所派发的药物,而遭惩罚独囚,未有返回厨房工作。
江下午供称,他在西餐部结识被告,两人其后成为朋友。被告以家事为由,向江借贷6至8万元,但他表示只能由母亲出钱借款,而6至8万金额太高其母亦未必会同意。其后江母探访时他提出借贷一事,最终其母愿意借出4万元。江在庭上称,因「当佢(被告)系朋友咪帮吓手」,又指两人不以惩教职员及囚犯身份闲聊。江表示母亲再探访时表示已将钱存被告妻子的帐户,但对方数个月仍未有还钱。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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