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示威者涉管有汽油弹等 待申请转介区院审理

2020-06-23 16:00

去年12月初4名男学生等6名示威者,涉嫌在屯门管有易燃气体罐、打火机和汽油弹等物品,被控串谋纵火、管有物品意图毁坏财产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3罪,案件今在屯门法院提讯,众被告毋须答辩,以待案件7月14日向裁判处申请转介区域法院审理,期间各被告准以2000至5000港元保释。

6名被告分别是27岁女侍应梁汶懿,24岁助理土木工程师张达亮,以及4名年龄介乎为14至15岁男学生。6名被告被控去年12月1日,在香港与其他不明人士合谋,非法而用火摧毁或破坏他人财产。6人另涉在屯门公路仁爱堂赛马会社区体育中心后门外,管有内含易燃物的气体罐、打火机和两枚汽油弹等物,意图使用该些物品,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毁他人的财产。至于梁另被控在同一场合无牌管有一套无线电收发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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