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广传男友下体照判感化 官:你做一样嘅嘢有咩资格怪人

2020-07-31 13:13

4人在屯门法院被判接受1年感化令;小图为裁判官水佳丽。 资料图片
4人在屯门法院被判接受1年感化令;小图为裁判官水佳丽。 资料图片

13岁女童经不起网上结识的16岁男友苦求,将多帧无容貌的裸照发送予对方,未料男方竟将裸照转发送给友人,女童知悉后纠党质问男友。期间少年遭围殴,女童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脱去男友裤子拍照,再将下体照传送给朋友。女童及其6名友人被捕,她与其中4人认罪,今日其中4人在屯门法院分被判1年至18个月感化。裁判官水佳丽亦向女童明言「你责怪个男仔,但系你同佢做嘅嘢一模一样,有咩资格去责怪佢?」,亦望她日后勿再任性。

7名被告年龄介乎12至17岁,连同事件主角共5人认罪,其中4人今在屯门法院判刑。辩方引述4人的感化报告内容正面,事后已有深切反省,各被告亲自撰写的求情信亦表示知错,决心改过;其中一已辍学、患有读写障碍的女被告则望可继续读书,恳请法庭判处理。而他们的家人、师长、社工及牧师等亦有撰写求情信,认为他们本性不坏,只因误交损友受朋辈影响而犯事,望法庭可从轻发落。

水官判刑前语重心长地向案中主角女童称,她身为女子应要珍惜身体,应在事主向其索取裸照时思考,到底对方是真正喜欢她,或只是对女性身体有兴趣。水官又称父母离异等家庭因素对被告影响甚大,或会令她非常渴望恋爱感觉,但亦希望她日后要「带眼识人」,亦明言「你责怪个男仔,但系你同佢做嘅嘢一模一样,有咩资格去责怪佢?」,劝其勿任性而为,判接受1年感化令。

就另外2女1男被告,水官亦告诫其中一男一女被告勿再对黑社会朋友言听计从,否则亦只会案底累累。水官又称朋友虽重要,「但若然朋友叫你做埋啲唔好嘅嘢,要谂下自己有无带眼识人」,望他们皆可珍惜自己,勿随便结交朋友,反之只是伤害自己。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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